【头陀评近现代书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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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孝胥:汉奸写一笔好字怎么看待?“书如其人”到底是“如”什么?
□冯华(二马头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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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孝胥(1860-1938),中国近代的政治人物、书法家。福建省闽候人。光绪八年(1882年)中福建省正科乡试解元。宣统三年(1911年)任湖南布政使。清亡后,以遗老身份活动,1924年,觐见逊帝溥仪,授总理内务大臣。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后,任伪满洲国国务院总理兼文教部总长;7月任伪满洲国协和会会长;9月15日,代表伪满洲国与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兼驻满洲国特命全权大使武藤信义签订《日满议定书》,协议确认了日本关东军对东北的实际统治。1934年3月,任伪满洲帝国国务总理大臣。1935年5月,因与日方意见不合,被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免职。1938年3月于软禁中在长春因肠疾病死。
善书法,所作苍劲朴茂。有诗名,为诗坛"同光体"倡导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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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史上,有一些人的字被刻意遗忘了。不是写得不好,是因为人出了问题。
郑孝胥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伪满洲国总理大臣——这九个字,足够把他的名字钉死焊死在耻辱柱上。《郑孝胥传》里写他出任伪职的经过,读来字字惊心:他是自己主动把自己钉上去的,没有人拿刀逼他,是他骨子里的功名心和对“恢复大清”的执念,推着他走上了那条绝路。这不是政治幼稚能解释的,政治人物都有一套自己的计算逻辑,这是郑孝胥个人政治判断和利益计算的结果。今天看,这就是投敌,是失节。“汉奸”的帽子,他摘不掉。这是历史定论,也是本文展开讨论的前提和原则问题。
但问题并没有到此结束。他那顶帽子戴稳了,可他的字还挂在街上。今天你随便走进一座城市,看见“交通银行”四个大字,那其实就是郑孝胥题写的。历史上,郑孝胥的书法曾被当时人给予高度评价,在1920年代,“北于南郑”的说法广为人知,他与于右任一南一北双峰并峙,并享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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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孝胥(左一)溥仪(左二)庄士敦(右一),1924年,摄于紫禁城
转折发生在1932年,郑孝胥出任伪满洲国总理大臣兼文教总长,其声名从此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此之前,作为一位政治人物和诗书兼擅的知名文人,郑孝胥得到的社会评价是相当正面的。对于他的诗文地位,有一件事可以说明。汪辟疆作《光宣诗坛点将录》,以陈三立(散原)为第一,郑孝胥居第二把交椅。“同光体”代表诗人陈衍(石遗)1902年颁布当代诗人榜,第一名空缺,第二名就是郑孝胥,后注曰:“恨无长篇,否则可为第一。”张之洞等都对其诗赞赏有加。
郑孝胥的字到底如何呢?我们引用后世沙孟海对其书法的评价:“可以矫正赵之谦的飘泛,陶浚宣的板滞和李瑞清的颤笔的弊端的,只有郑孝胥了,他的作品,有精悍之色,又松秀之趣,活象他的诗,于冲夷之中,带有激宕之气。”
郑孝胥辛亥革命后隐居海藏楼以卖字为生,据说每字白银十两。1908年,交通银行请郑孝胥题写匾额,每个字出价1000大洋,直到今天,交通银行仍然在使用郑孝胥的题字。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辞源》书名也出自郑孝胥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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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收获满纸风华,也曾经收获满朝骂名。艺品和人品对冲,这个矛盾,摆在了每一个写字的人面前。
于是,一个古老的问题浮上来了:字如其人,到底“如”的是什么?
我们通常理解“字如其人”,是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会直接反映在字上——好人写好字,坏人写坏字。这种理解暗含了儒家伦理中一个美好的愿望:艺术和道德应该是统一的。但愿望不是事实。王羲之服食五石散,整日疯疯癫癫;徐渭杀了自己的妻子,手上沾着血;董其昌欺男霸女,横行乡里。翻开书法史,道德上经不起推敲的大师,名单可以拉出一长串。没有人因为这些人品瑕疵,就能完全否认他们在书法上的地位。
但,这些案例和郑孝胥有一个本质区别——他们的罪过主要属私德范畴,郑孝胥的罪过是民族的、公义的大节问题。私德有亏,后人尚可含糊;民族大义有亏,没有任何含糊的余地。但这个区别,恰恰帮我们把问题逼到了更尖锐的地方:道德上的轻重可以分等级,那书法本身的评价,到底该不该和道德挂钩?
如果我们承认书法是一门独立的艺术,那它的评价标准就应该来自艺术本身——笔法、结构、章法、气息,来自书写者的心性、性格、审美、学养、天赋和练习。心性不等于道德。书如其人,不是如其道德,而是如其心性。一个坏人,可以有心性上的深沉趣味和艺术知觉的极端敏感;一个好人,也可能心性平庸、笔下呆滞。你去看郑孝胥的字,雄强霸悍,收拾得一丝不苟,里面有孤傲,有执拗,有一种不容他人置喙的个性。这些是心性,不是道德。他的道德污点并没有让他的笔变得猥琐,他的字里没有讨好谁、掩饰什么的痕迹。这就是艺术独立的规律:手腕不替良心说话,墨迹也不替罪行辩解。
那为什么我们的传统文化偏偏要揪住“字如其人”不放,把道德和书法绑在一起?
因为混淆艺术评价与道德评判,是我们文化里的一个惯性动作。当一个人犯了罪,我们本能地希望他在一切领域都一无是处——他的字应该赖,他的人应该坏,他的才华应该不值一提。这种“道德连坐”可以满足一时义愤,但它是一种偷懒。它让我们回避了一个更难堪的事实:才华可以是孤立的。
一个在政治上做出最坏选择的人,可以在艺术上达到极高水准。承认这一点,并不会削弱我们对他的道德审判,反而让审判更清晰——我骂你,不是因为你的字不好,是因为你可能对得起那一笔好字,却对不起你脚下的这片土地。
这才是郑孝胥真正悲剧性的地方。他不是书法的罪人,他是民族的罪人。这两笔账,分开了才算得清。他有天赋,有学养,有对自己笔下每一个字负责的严苛心性。他用这一切写出了一手好字,然后转身,用同一副骨子里的执拗,走向了政治上的万劫不复。字是他灵魂最真实的截面,但那只是一面——他的政治判断出了问题。一个人可以在一生中同时做两件事:在一张宣纸上穷尽美学的可能,在一份诏书上签下最可耻的名字。这种分裂,不是艺术的污点,而是人性的深渊。
所以,我们该拿郑孝胥的字怎么办?
我的回答是:不销毁,不吹捧,不回避。挂在那让他挨骂。看见“交通银行”四个字,知道这个人写过这么好的字,也知道这个人干了什么,这就够了。至于他的字本身,让它回到书法的领域,接受书法标准的检验——功夫是一流的,气息是独特的,后世欣赏他书法的人也不必背上道德包袱,批评他的人也不必否认这些事实。这不是为汉奸翻案,正相反,是在把一个人的罪和书法的功,放在同一张桌上,各论各的。这种“分开看”的能力,恰恰是今天一个成熟的文化共同体所该有的立场。
这不是郑孝胥一个人的问题。罗振玉,张瑞图,蔡京……书法史上那些道德上有污点的书家,都在等我们拿出一种更冷静、更坚实的审美态度。不虚美,不隐恶;恨其罪,不废其字。眼中有美,心中有秤。这杆艺术之秤,不因为爱而加码,也不因为恨而失衡,这才是艺术评论该有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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