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叶代康等同志辞去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13日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叶代康辞去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蒋金谷辞去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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