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嬉闹受伤起纠纷,温情调解护苗促和睦。近日,浑江区法院河口法庭坚持未成年人优先、柔性化解纠纷理念,历经五个多小时耐心沟通、温情疏导,成功调处一起校园嬉闹引发的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让三名涉事未成年学生冰释前嫌、和好如初,以有温度的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与法律效果。
据悉,该案当事人均为在校初一未成年学生。课间休息期间,三名学生在校园嬉戏玩耍时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其中一名学生受伤。事故发生后,三方家长就赔偿、责任承担等问题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若一判了之,极易激化家长矛盾,疏远同学关系,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遂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用心用情化解纠纷。庭审当天,三名学生与家长悉数到场参与调解。
调解初期,各方情绪对立、意见分歧明显。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耐心开展调解疏导,细致释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规定,清晰界定各方责任,引导家长理性维权、换位思考。同时,法官对三名学生进行暖心教育,告诫大家校园嬉戏需注意分寸、严守安全底线,学会尊重他人、对自身行为负责,珍惜难得的同窗情谊。
调解工作从下午持续推进,一轮沟通未果便反复沟通,一次疏导无效便耐心细说。历经五个多小时不间断的劝说调和、情理开导,直至当晚八点多,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各方家长终于放下争执、互相谅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本次事故的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问题。纠纷顺利化解后,当事人及家长纷纷对法官延时办案、尽心尽责的暖心举措连连道谢,三名少年也彻底消除隔阂,重拾友好同窗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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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柔性调解,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修复了同学关系,有效避免司法程序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影响,充分彰显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温度。
下一步,浑江区法院将持续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积极高效化解校园矛盾纠纷,以温情司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助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来源:河口人民法庭
作者:李亚华 朱雪莲
初审:陈惟男
复审:于滋钰
终审:燕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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