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直击未落户常住人口在教育、住房、社保、医保、就业等领域的现实难题,出台一系列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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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宗明义提出: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随着一系列实打实的新政落地,户籍限制将会越来越少: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直升政策对随迁子女、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超大特大城市等各类城市切实保障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等在常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各地对持居住证参保人员按照户籍人口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放开放宽户籍限制。
更关键的是,公共服务要开启“随人走”模式。
文件提出,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经验,保障流动人口连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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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前些天在群里聊到这个话题,随着城市化进程人口流动的加剧,一张身份证走天下是大势必行。
教育,医疗,养老,就业这些在信息化程度如此之高的年代,早就该得到更方便的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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