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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前天写的文章:
今天看到的新闻,四川成立省级调查指导组,对稻城亚丁摆渡车收费不合理,省道设卡等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在指导期间,摆渡车,电瓶车暂停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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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几个观点:
一是,
其实在省级调查指导组成立之前,甘孜当地也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妙,对外的语气变软了,也承诺要整改,而非是事件舆论发酵的时候那般硬气,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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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白了,稻城亚丁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当时有多硬气,现在就有多丢脸。
二是,
稻城亚丁事件,为何说如此任性,其原因就只有一点,几个硬性的法律条款摆在这里:
《公路法》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
《公路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国道属非收费公路;仅政府还贷、特许经营的特定公路可收费;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任何单位不得擅设收费站;非法收费,车主有权拒缴并举报;
国务院“三乱”通知:仅公安、交通、林业可依法设站;景区无权拦车收费。《民法典》:拦截国道、限制通行,侵犯公众通行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上面每一个法律条款都属于上位法,你一个甘孜市制定的规则,公示,在这些上位法面前都是需要让路的。如果面对这些硬性的法律条款稻城亚丁依旧我行我素,那就是告诉世人,这些上位法就是摆设,是在公然叫嚣法律无用。
如此的话,一个乡镇有一座山,也可以制定一个规则随意拦路收费。
三是,
这件事给我最大的感慨,其实不是事件的本质,而是稻城亚丁拦截省道收费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年两年,每天经过无数的车,游客,但面对这个违法的行为,大家却都选择默认服从,交钱完事。
生活中其实很多的事情都是这样,我五一期间车检的时候就是这样,面对捆绑的勒索式消费,整个检车大厅呢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妥协,几个年龄大的也好,年轻的也罢,说一句灯光不合格,明知就是捆绑消费,也会依照它们的指令去做,而我选择退款,举报,投诉,反被另外几个一样待遇的人戏谑着看,认为我这个人真是不懂得圆滑世故。
当然,我的不妥协并没有给我自身带来利益,后面折腾一天费用退了,再折腾一天去上海车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的金钱成本都是要比捆绑消费还多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妥协,不去像孙子一样被这么宰割,不是那么的“圆滑世故”。这个恶的捆绑就一定会消失。
也所以,有时候我们生活中遇到的糟心事,其实都是那些圆滑世故的人惯出来的。都是这些骨子里所谓精明的人一手造就的。
这是不是很悲哀。
四是,
稻城亚丁很任性的文章写出来,也有人留言说,曝光的博主搞这么大有啥用,作者写的文章有啥用,以前写的那么多有啥用,具体的问题都没解决啊,也所以啊,倒不如两耳不闻窗外事,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咋说,这种麻木其实占据的比例非常大。
还是那句话,不要耻笑那些发声的人,你麻木是你的事,但切记不要耻笑人家站出来的人,因为人家争取到的光,不也照耀到你了,人家争取到的公正,你经过的时候也会是受益者。
你不去点赞,赞赏可以,但你站在一边说风凉话,就是标准的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概念的提出者汉娜·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里说:
“恶一向都是激进的,但从来不是极端的,它没有深度,也没有魔力,它可能毁灭整个世界,恰恰就因为它的平庸。”
平庸之恶的核心是无思——不思考、不判断、不反思,只是服从与执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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