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部叫《监狱来的妈妈》的电影火了。火的不是票房,是骂声。比电影更激烈的,是评论区。电影拍摄过程中出现违规,该承担责任就得承担,这没问题。但很多人反复强调:"法院都没认定家暴。" 也有人愤怒地说:"杀过人的人,凭什么还能当演员?"这两种声音,看似站在道德高地,却暴露出一个事实,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现实中的家暴是什么状况,也不明白犯过罪的人,在承担完法律责任之后,有重新进入社会的资格。真正处理过案件的人都知道,现实远比电影残酷。"法院没认定家暴",不等于没有家暴。在司法实践里,家暴认定是高门槛。很多离婚案件中,哪怕当事人有医院病历、有受伤照片、有邻居证词、有孩子证言,都没有被认定为家暴。被认定的证据通常是:报警记录、验伤报告、现场视频。问题恰恰在于,很多受害者根本不敢报警,更不敢录视频。她们害怕什么?害怕被报复。害怕行政处罚后孩子受影响。害怕经济来源断掉。害怕"家丑外扬"。害怕对方哭着下跪求原谅后,自己坚持维权却被整个家族孤立。很多家暴受害者,不是"为什么不跑",是她们已经被打到麻木了。曾经有人对我说:"打一两次,不算家暴。"当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实质上是控制欲。而比"打"更恐怖的,是精神控制。曾有一位给我做过保洁的农村中年女人,说:"我爸把我妈牙都打掉好几颗。"她接着说:"他们两口子总干架。"她的丈夫也长期打她。可她依然认为,那只是"夫妻打架"。所以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家暴。甚至认为还手就是打架。大众对受害者的要求,是完美的。"杀过人还能当演员吗?"这是另一个该认真讨论的问题。"有犯罪记录的人,不配当演员。"这话听着似乎正确。演员不仅是职业,也有公众影响力,公众当然有权选择演员的品质。但这种限制,是社会选择,还是永久封杀?这是不同的概念。一个人犯罪后,依法服刑,承担了法律后果。那么他(她)是否还拥有重新进入社会、重新工作的机会?法治社会的答案是:有。否则刑罚就会变成"剥夺生存权利"。很多国家都在推动"去污名化"机制,因为研究发现,一个人刑满后如果始终无法就业、无法回归社会,重新犯罪率反而更高。法律惩罚的是行为,而不是让人无法谋生。真正该严格限制的,是某些行业的禁入。除了现行法律明文禁止的职业,还有"高接触行业",如网约车、外卖配送、家政服务、护工、幼教、教练行业,也应立法进行限制,因为这些职业都涉及近距离接触或进入私人空间。作为健身爱好者,我见过一些有过侵财或侵害人身的犯罪记录的人,靠着身强力壮当教练,对学员PUA并骗财骗色。而教练与学员之间,很容易形成情感操控。相比之下,演员虽然有公共影响力,但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进入普通人的私人空间。所以是否应该"永久封杀"?应该慎重。而让人不安的是,某些人以正义之名,实际上是在享受"审判"的快感。文字为作者原创手工写作。配图使用 AI 创作。最近一部叫《监狱来的妈妈》的电影火了。火的不是票房,是骂声。比电影更激烈的,是评论区。
电影拍摄过程中出现违规,该承担责任就得承担,这没问题。
但很多人反复强调:"法院都没认定家暴。" 也有人愤怒地说:"杀过人的人,凭什么还能当演员?"
这两种声音,看似站在道德高地,却暴露出一个事实,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现实中的家暴是什么状况,也不明白犯过罪的人,在承担完法律责任之后,有重新进入社会的资格。
真正处理过案件的人都知道,现实远比电影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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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没认定家暴",不等于没有家暴。
在司法实践里,家暴认定是高门槛。很多离婚案件中,哪怕当事人有医院病历、有受伤照片、有邻居证词、有孩子证言,都没有被认定为家暴。被认定的证据通常是:报警记录、验伤报告、现场视频。
问题恰恰在于,很多受害者根本不敢报警,更不敢录视频。
她们害怕什么?
害怕被报复。害怕行政处罚后孩子受影响。害怕经济来源断掉。害怕"家丑外扬"。害怕对方哭着下跪求原谅后,自己坚持维权却被整个家族孤立。
很多家暴受害者,不是"为什么不跑",是她们已经被打到麻木了。
曾经有人对我说:"打一两次,不算家暴。"当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实质上是控制欲。而比"打"更恐怖的,是精神控制。
曾有一位给我做过保洁的农村中年女人,说:"我爸把我妈牙都打掉好几颗。"她接着说:"他们两口子总干架。"她的丈夫也长期打她。可她依然认为,那只是"夫妻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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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家暴。甚至认为还手就是打架。
大众对受害者的要求,是完美的。
"杀过人还能当演员吗?"这是另一个该认真讨论的问题。
"有犯罪记录的人,不配当演员。"这话听着似乎正确。演员不仅是职业,也有公众影响力,公众当然有权选择演员的品质。但这种限制,是社会选择,还是永久封杀?这是不同的概念。
一个人犯罪后,依法服刑,承担了法律后果。那么他(她)是否还拥有重新进入社会、重新工作的机会?
法治社会的答案是:有。
否则刑罚就会变成"剥夺生存权利"。很多国家都在推动"去污名化"机制,因为研究发现,一个人刑满后如果始终无法就业、无法回归社会,重新犯罪率反而更高。法律惩罚的是行为,而不是让人无法谋生。
真正该严格限制的,是某些行业的禁入。除了现行法律明文禁止的职业,还有"高接触行业",如网约车、外卖配送、家政服务、护工、幼教、教练行业,也应立法进行限制,因为这些职业都涉及近距离接触或进入私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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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健身爱好者,我见过一些有过侵财或侵害人身的犯罪记录的人,靠着身强力壮当教练,对学员PUA并骗财骗色。
而教练与学员之间,很容易形成情感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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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演员虽然有公共影响力,但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进入普通人的私人空间。所以是否应该"永久封杀"?应该慎重。
而让人不安的是,某些人以正义之名,实际上是在享受"审判"的快感。
文字为作者原创手工写作。配图使用 AI 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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