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以前笔者就知道在所谓宇宙中心五道口那边有这么一位女士,上了热搜,还进了大学殿堂讲演怎么“做生意诚心诚意对待学生的”。作为一个非常励志的对象,曾经在24年三八妇女节的时候到北大的纪念讲堂作为特邀嘉宾,给学生们讲25年怎么创业的路。结果出了问题,在本世纪初的时候说是卖水果,后来在10年的时候改行卖烧烤,再后来由于有流量就火了。但也正是由于流量,目前又塌了。
有人说,现在的学弟学妹们是全社会最五谷不分的,也是最清澈的那群人,所以他们的钱最好挣了。曾经作为励志的个体创业者的代表,并不经营实体店,而是骑着电动车戴着可爱的粉色小头盔。有很多个微信群,大家也很信任,她先收钱再把烤好的东西带来。出了名以后甚至出现了代购现象,还有一些她不去摆摊的大学食堂还有开发这款烤鹅腿,就怕学生说自家学校离得远,吃不上。
如今社会上什么事情都是如果你做的好,大家会念念不忘,如果你忘了初心,那么一旦塌房的话,就会丧失社会的信任。任何网红也不能例外,该女士陈某某被称为“鹅腿阿姨”,长期在清北等高校周边售卖,早在数年之前就有人提出疑问,选用的食材应该不是鹅的腿,应该是鸭子的腿。那么,一开始是一些有经验的或者懂一些农业知识的专业网友提出了疑问。但是年轻学生还是爱买,所以也没有什么大碍。后来据说是到CBD这样的白领聚居区卖给上班族,就有成年人看破了。众所周知,人年轻的时候,都偏向善良,得饶人处且饶人,但是遭受过社会多年毒打的打工族可不惯着他们了。这里要说的是经营者确实有点儿像现在网上说的“绿茶”的语气,还觉得自己蛮委屈的。意思是以前最初卖过鹅的腿,后来进货进不上,不就是进货价贵嘛,所以现在就卖便宜的成本的鸭腿,那么还沿用原先的叫法,你们也太揪住不放了……更有甚者,有人是留言问,撕开的腿肉之间都有绿色了,会说是大葱叶榨汁做的调料,又或者说是果蔬汁腌制的。说真的,这就确实不够诚实了,所以一般的大学生可能听听就算了。毕竟绝大多数学弟学妹还在花父母的生活费,但是自己挣钱的国贸白领可就不愿意了。可以说海淀是一个高校很多的地方,很多人比朝阳区的居民好说话多了,在CBD没多久就有人急眼了。于是在道歉的群公告里居然还挺阴阳怪气的,说是上班的精英给举报了。
在这里由于对社会事件和当事人的尊重,不放那些网上热传的截图了。但是这个事情性质还是挺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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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事件当中,用鸭子的腿长期冒充鹅的腿销售,而且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行为,其实就是消费欺诈,而且在网友发出的照片当中,确实有食品安全隐患的疑点,所以监管部门就介入调查,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这绝对不是说谁喊冤,说自己没有开实体店,只是开电动车到处去小本经营,那也不是你以次充好的理由。更不用说现在恐怕早就不是小本经营了,那是叫做女资本家了吧,据说其子已经开上了豪车,并且朋友圈极其炫富。所以要是听到这些细节的话,那种一条腿一条腿给她增加营业额的学生们恐怕就也会很生气了。
网上很多新闻或者自媒体都会说用冻货,用鸭子的腿,进价极其便宜,而且加点调料可以冒充一切其他的肉类,有的火锅店和烧烤,麻辣烫也是这么干的。这是行业内的一些自己的规则,在这里只能说大家注意分辨,因为目前不可能完全管了他们,但这并不是合理的现象。
例如你作弊,老师没看见,然后这次考试大家都作弊,只是抄的多和少的问题,能说你作弊是对的吗?
陈某某自称鹅腿阿姨是习惯的称呼,早期营业一两个月的时候确实卖过鹅的腿,后来因为货源问题进不上货就改用便宜的鸭腿了,那么长期以鹅腿的名义销售了至少有10年了吧,却没有主动说明原料的变更,导致消费者就根据鹅腿的这个认知和这个心理上的价位来下的单。在烧烤当中,把单独的鸭腿切开,这样会显得大一点,插上竹签再抹上很多很多偏辣,偏咸的调料,这样就算是这只动物的亲妈来了,都认不出来它是什么。
有法律专业人士们明确指出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以假充真,隐瞒商品真实属性,直接构成欺诈。需退一赔三,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很多很多人一起维权的话,案子还挺大的。更别说这种流动经营的方式,这么多年税都有没有及时报呢……
尤其是关键点在于商品名称具有明确指向性,鹅腿和鸭腿是两种不同的禽类肉原料,价格差异是极其显著的。根据北方人饮食习惯,在北方的禽肉市场上很可能就买不来单独分割的鹅腿。如果是在南方一些城市吃鹅比较多的地方,比如吃烧鹅的老广,就会发现了,可能摊子早就被揍了,因为所有的鸟类都只有两条腿,那么鹅还比较贵,16元的话应该是买不来的。那么如果都知道鹅腿是个名称,卖的是鸭腿的话,很多人就算是大学生也不会愿意花16元买一只的,因为这个价格就相对溢价比较高了。外面有很多明码标价的商超和大型店面单只的鸭腿可能是8.8元左右,这还是做好了的,并且是大型超市的,比如某马超市和七某超市。消费者支付了这些价格,完全是对于以为买的真的是鹅的腿,并且以为真的是一个充满励志的中老年女性网红,在辛勤工作。
另外他在群里说的公告说这个。鹅腿只是招牌,并不代表售卖的都是鹅腿,但是法律上商业名称需要与实际商品一致,这个是法定的。
如果长期使用鹅腿的宣传,卖的是鸭的腿,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禁止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比如有些人故意的注册了一个叫做三黄的商标,然后卖的是非常廉价的冷冻的鸡肉块儿,告诉你是白切三黄鸡。这个属于玩文字游戏,很坏的。
即便部分老顾客知情,而且他愿意,他就是买习惯了,那么新的顾客因为信息不对等被误导了,他们是有知情权的。
还有一个就是食安问题,这个是个大问题。有多名消费者包括一些高校学生在他们的微信群里反映购买的腿切面掰开之后有斑块儿的绿色,商家和客服都解释有蔬菜汁,果蔬汁或大葱的叶子榨汁腌制的调料,但是食品安全专家们通过照片他们判定说绿色的区域边缘模糊,质地看起来也是湿乎乎的,黏糊糊的,不符合蔬菜碎屑的特征,也不符合调料,整个腌制之后应该是均匀染色,而不是黄一块,绿一块的。这更符合霉菌变质的表现,比如说冷冻的货运输过程当中保存不好,或者是多次解冻过,它发霉了。在交大的群里有人问,事已至此,肉里面绿绿的到底是什么?吃到过好几次了,但是没有回答。北大西南门的21号群说,为什么要指鸭为鹅?学生们只是好说话,但并不代表感觉自己上当了还能一声不吭。
如果是某些肉类,比如高蛋白的牛肉,这种可能会出现一种铜或铁的金属离子,导致了某种变色,在极个别情况下,你可能会看到它有一些发着金属一样的绿光,但不是这种草绿色。那么如果有金属离子导致某石材变色的时候,有实验室检测可以确认,而不是仅仅在微信群里说一些“植物调料腌制的,我们就是绿色食品”这样的借口。
因为拍照片的那些学生很可能他们拿到的食品已经吃掉了或者废弃了,也不可能再有别的样本,新闻出来之后如果再发现这样的东西,可能他们就会送给监管部门去检测了。
那么如果部门检测发现食品发绿,确实是冷冻的食材变质了,那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涉事者就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比如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这个真的是罪,也别小看吃一次烧烤食品的食物中毒,这在过去也有可能是会致命的。也许在过去的多年当中,有些年轻人吃到了不好的东西,但是由于相信,只是以为自己吃坏肚子了呢。
在食安问题上有一个关键点,因为烧烤是重口味的,都是油盐,辣椒,孜然特别多,所以最容易被一些人钻空子,用不新鲜的食品材料。因为这些调料就是掩盖异味的。所以消费者难以自行判断食品材料是不是变质了。可以说,尤其是没有实体店的话。他第二天来不来卖全凭他良心,你能不能维权也全凭他们良心,所以你食材的安全真是全凭商家的良心了。
这个事件,说明了个问题,鹅腿变成了讹诈,本来经营者的走红就是依赖高校学生对质朴的人设的情感认同,比如说支持学生,比如说在寒冷的夜晚出摊,艰苦奋斗一样,但是利用信息差不正当获利,辜负了学生们的信任,这就叫做消费者现在爱说的“被背刺了”。
学生食堂有饭吃,他们购买这个零食并不是说非要买这个,因为事实上你不需要有社会经验,就连我这种不懂得经商的人都知道,在学校周围只要开一个小吃店或者小吃摊,你基本上都不会赔钱,因为年轻孩子的零花钱很好挣的。尤其是现在年轻人喜欢网络叙事,还有大家都喜欢打卡或者是晒图,那么网红流行的食品可能就算不在那儿上学,到那儿去旅游,他们都想买一次。
大家购买的动机不是为了小烧烤,而是对于当年宣传的这个勤劳奋斗的女性的形象的支持,当故事的真实性这个根基崩塌了,那么情感价值人物设定就同步瓦解了,据说现在他们卖出的鸭腿已经不明确指到底是什么动物的肉了,直接说是“阿姨烤的辣的腿和不辣的腿”。
但是网红这个名词在很多意义上现在都快变成贬义词了,并不是说你有流量,或者是你有粉丝支持你就有理了。从校园上的小摊一直到注册商标多个群运营,然后累计接单超过了36万次以上,这个规模绝对不是她嘴里说的小本生意。作为一个有超大体量的网红,理应履行与体量相匹配的信息披露的义务,也理应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来。吃到流量红利,并且已经吃了这么多年,早就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但是却在经营的时候,轻飘飘地告诉大家,我忘了说了,我的东西早就换了,但是我忘了说了,这是不合适的。不能以个人或者是小本的理由规避商品的标志要求,或者说要么你就不经营,你要经营,你哪怕有1块钱的营收,你也是经营了,你也应该给大家说实话。而且还有为什么你用便宜的肉打着贵的名声卖,大家都理解这叫挂羊头卖狗肉,但是你卖贵的肉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按照那个便宜的鸭肉卖呢?所以,还是故意的。
后续如果她调整价格说实话,并且她的产品不再变质,不再发绿的话,笔者想还是会有销路的。因为学校还在那儿还会有很多新的学生,还会有很多新的客群,而且我们的网络是健忘的,大家是习惯于原谅的。但是目前好像没有看到真心认错的那种诚意。现在事情闹大了,全网都知道,他们才说配合监管。提出双供计划,意思是有两种腿分着卖,配合区的质检所正在补证件。不过他们的助手代理商也出来说他们是第三方校园配送代理,当时合作的时候跟所有代理说的都是正宗鹅腿,从头到尾都以为卖的是鹅的腿,还说自己也很冤枉。
目前这位女士在他们的微信群只是说介意请勿下单,应该做的其实是主动配合调查,如果欺诈成立,应该依法退赔,因为很多人是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金额是可以原路退回的,并且是可以退一赔三的,就看有没有这个气度了。有关的部门肯定会重点核查原料的采购记录,以及他们真正销售的金额,如果超过5万元以上,肯定可以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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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现在大家喜欢做的社群,团购等等新兴的模式,将来还会细化流动摊贩线上销售的标示和规范。
对充满情怀和爱心的消费者们,建议将来买一些网红小吃,请注意保留支付凭证,商品描述截图,如果确认有欺诈或者类似的行为,可以主张退一赔三,那么食安问题也是一样,如果真的吃出问题,请及时就医保留证据。警惕那些情怀的溢价,对于价格明显和市场均价不符的特色食品,要保持理性的判断,比如在现实当中,鹅是一种比较大的家禽了,那么一般它的腿不会这么小这么便宜。如果商家说是小的鹅比较嫩的那种,则没有商业价值,为什么不养肥了再杀呢?因为它毕竟不是鸡。
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可以感觉到诚信是所谓市井生意那些烟火气的根基,不管你叫阿姨也好,阿嫲也好,经营者应该守住货真价值的底线,尤其是你的流量把你的摊子已经推到了聚光灯之下,你应该对得起观众。法律不会因为什么名称叫习惯了而豁免法律责任的。而且更不应该透支消费者的情感和信任,这是衣食父母,不应该背叛他们。上了很多次热搜的这位经营者可能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最终的结论以监察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但是绝对是网红食品的一大滑铁卢和重要的警钟。所谓“人间烟火气”的温度必须建立在的基础上,你得给消费者真货,否则叫得再亲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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