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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人的没事,杀豺狼的坐牢,替坐牢的人喊冤的也坐牢,报道这件事的人被封号,而这件事本身,也快要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
撰文 | 杨雄
出品 | 有戏Review
2009年7月19日深夜,河南封丘县清河集村,一个叫许振军的男人翻墙砸门、手持凶器,闯进了张好峰家。
这不是第一次。
17天前,同样是这个许振军,带着人、带着棍棒,专程从城里开奥迪来“看望”张好峰——只因张好峰参与联名举报了他的父亲、村支书许洪振的贪腐问题。
那一次,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冲在最前面,替丈夫挨了铁锨把和砖头,头破血流,住进了医院。
警察当时收到了报警,也向许振军发出了传唤证。但奇怪的是,警察“始终找不到”许振军。
许振军去哪了?
后来我们知道,他在忙着为第二次登门做准备。
7月19日夜晚,他带人卷土重来,跺门、扒墙,闯入张家宅院。村民许坤亮目睹了全过程,“五六个人,跺门、扒墙……就看到那五六个人都进到张家,然后院里传来砰砰咚咚的打架声。”
常卫云彼时仍在医院,27次报警电话,一通一通地打。院子里,张好峰父子用木棍试图阻挡。混战中,许振军被利器捅伤,失血过多,死亡。
闯宅行凶者,被反杀了。按照任何一个理性人的第一反应:这不就是正当防卫吗?
(关联报道请在微信里检索:1、为亲人喊冤14年的河南农妇,终于把自己也喊进了监狱 2、“反杀”夤夜闯宅行凶者后的4126天)
1、法律是一面镜子,在河南照出的像是鬼
《刑法》第二十条,是中国刑法里最朴素的人性条款: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你有权反击,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这条款有个通俗表述,在昆山龙哥案之后广为流传: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但在封丘县,这面镜子照出的像是歪的。
2010年,新乡中院判决张好峰死刑、张海宾死缓。理由简洁有力:父子俩“提前做好准备”、在院内“关了灯”、“持棍等候”——这些行为,被认定为“具备杀人的主观故意”。
停一下。
请问:听到人砸门、知道对方上次来时把你老婆打得头破血流,你在自家院里拿根棍子、关了灯……这叫预谋杀人?
那么请问,如果你开着灯、空手站在院中央迎接许振军,是不是才算”无辜”?
这套逻辑的荒诞之处在于:防卫行为越充分,越像“预谋”;受害者越警觉,越像“罪犯”。只有什么准备都没做、被打得无力还手,才符合法院心目中”正当防卫”的美学标准。
河南省检察院2020年的一份复查通知书,更是将这套逻辑推向了新高峰:许振军虽然非法闯入,但”闯入的目的尚未明确具体化,不能确定其预谋实施严重暴力侵害”。
翻译成人话:许振军半夜砸门进屋,不一定是来打人的,可能只是——串门?
这句话,值得装裱起来,挂在每一间法学院的走廊里,作为反面教材,供后人凭吊。
最高法2018年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同样认为许振军“闯入的目的尚未明确”,因此张氏父子“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什么叫”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那么,一个曾打伤你妻子、被警察追了半个月追不到、深夜再次砸门入院的人,在他进了你家之后,在他的目的“明确具体化”之前——你必须等他先动手?
好,等他先动手。那受伤的就是你。
那你就是被害人。那案子就好办多了。
这大概才是某些司法人员心目中的理想结局。
2、喊冤的人,终究把自己喊进了监狱
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案发时47岁,小学只念过一年,能写自己的名字。
为了替丈夫和儿子喊冤,她用汉语拼音输入法,一个字一个字地学认字、写申诉信。她往返于各地信访部门,把这桩案子的来龙去脉,讲给见到的每一个人听。
当地部门起初采取的是“经济安抚”策略:每月给她1500元信访救助金,还出资帮她建了一座20亩桃园、种了几百棵桃树。
官方的逻辑大概是:
给你钱,给你树,你就别闹了。
常卫云的逻辑是:
谢谢钱和树。
但我丈夫和儿子还在监狱里,我还要继续闹。
于是,两种逻辑撞上了。
2023年7月,常卫云被以“寻衅滋事”“诈骗”刑事拘留。2025年12月,卫辉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诈骗罪成立,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认定她”以帮助解决信访事项为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1万元”。
其辩护人指出:所谓“寻衅滋事”中的信访行为,并未扰乱任何单位秩序;她领取的钱款,是当地政府主动发放的救助金。至于“诈骗”,她与同案的许某某、杨某某之间,并无共谋,对所有收钱行为均不知情。
一审庭审时,一名“被害人”专门出庭,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被骗。法院的应对方式令人叹为观止:认定该“被害人”的当庭陈述“不具有客观性”。
一个被“骗”的人,站在法庭上说自己没有被骗,法院说:不算数。
法律在这里完成了一次奇妙的自我超越:被告的证词不可信,辩护人的意见不采纳,连“被害人”说没被害,也不具客观性。
那么,什么才算客观?
答案是:公诉机关说的,才算。
那些曾经发给她的救助金,那些年复一年的信访记录,在常卫云被捕后,全部变成了她“借访施压、索要钱财”的罪证。同一份材料,救助她时是“人道关怀”,起诉她时是“犯罪证据”。
这种操作的精妙之处在于:无论她怎么做,都是错的。接受救助,是敲诈;继续上访,是滋事;替人喊冤,是诈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漏掉了真正的坏人。
3、司法灭门,四个字的重量
这一家人的命运,现在是这样的:
张好峰,监狱。
张海宾,监狱。
常卫云,判了三年六个月,二审尚未定论。
那个14年前用棍棒和砍刀闯进他们家的许振军,死了,是“被害人”。许振军的同伴赵文杰、李某强,当年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被起诉,后因检方撤诉,至今未受任何法律追究。打伤常卫云的许宗义,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逍遥法外。
常卫云被捕前,曾对辩护人说过一段话,读来令人心里发紧:
“我和办案人员说愿意写保证书,保证不再去北京上访。如果给我判刑,我就无法到监狱看儿子和丈夫了。他们看不到我,会绝望,活不下去。我不想坐牢。”
事实上,她不是在争什么宏大叙事。
她只是想去监狱看她的丈夫和儿子。
这是一个女人在系统性绞杀面前,发出的最后一点微弱的、属于人的声音。
而最终结果却是:系统赢了。
实际上,早在2020年,知名公众号“呦呦鹿鸣”写这桩案子时,留下一句话,如今读来更觉沉重:“豺狼冲进了家,迎接它的,难道不该是猎枪?”
报道这件事的记者陆火,将当地警察威胁信访群众的录音发布出来,账号被永久封禁。河南省委网信办将他的账号列入“典型违规账号”,通报称其”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真相”。
录音是真实的。
事实是公开的。
违规的,是把它说出来的人。
这就是这个故事的完整闭环:打人的没事,杀豺狼的坐牢,替坐牢的人喊冤的也坐牢,报道这件事的人被封号,而这件事本身,也快要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
豺狼从未离开,它只是换了一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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