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98)发布公告称,需补缴2021-2025年企业所得税税款10.24亿元,加收滞纳金3.86亿元,合计14.1亿元。该笔支出将全部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直接减少当年归母净利润14.1亿元,超过公司2025年全年11.67亿元的归母净利润。
14.1亿元的补税背后,是一场拖延了8年的税务风险“集中爆雷”。早在2018年,当地税务部门就依据同一份2009年政策文件,要求北大荒补缴2016-2017年税款及滞纳金3.06亿元。彼时企业以政策适用存在争议为由提出抗辩,事项就此搁置——既没有明确的免税批复,也没有最终的追缴定论。
此后,北大荒延续原有的申报逻辑,将非职工承包的土地收入全部按免税处理。这种“拖着就能过关”的侥幸,让税务风险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大:五年追缴期内,10.24亿元税款本金持续累积,再加上按日万分之五、年化近18.25%的滞纳金,最终叠出14.1亿元的巨额税单。
补税公告发布后,股价下跌带来的投资者损失由谁承担,成为市场核心关切。这个问题没有非黑即白的答案,核心边界在于:“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者尽责”。
如果仅因政策适用争议导致业绩下滑,这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风险,投资者本就应为企业经营决策承担相应后果,这是资本市场“买者自负”的基本逻辑。但问题的关键是:2018年补税风波后,北大荒是否在历年定期报告中,充分、持续地披露了这一重大税务风险?是否向投资者提示了非职工承包收入不享受免税的不确定性?
如果后续监管认定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遗漏——比如刻意淡化税务争议严重性,未如实披露政策适用的潜在风险,导致投资者对公司业绩稳定性产生误判,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依据证券虚假陈述相关规则,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赔偿。
本次事件的核心政策依据,是2009年出台的国税函〔2009〕779号文,也有一些声音将补税归咎于政策的过时。
2009年政策出台时,黑龙江垦区土地承包仍以内部职工家庭农场为主,非职工承包占比极低,政策边界清晰。但十余年间,农垦改革持续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外部种植大户、农业经营主体承包占比持续上升,“大农场套小农场”的经营模式早已发生深刻变化。同时,2011年税务总局48号公告也规定,企业委托他人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可享受免税优惠。这份通用政策与2009年垦区专项批复,在适用优先级、边界划分上始终没有官方明确解释,形成了政策模糊地带。
2018年争议发生后,税务部门既未强制执行,也未出台补充文件厘清口径,这种执行层面的悬而未决,客观上使企业产生侥幸心理,也放大了政策滞后的负面影响。但必须承认,779号文的核心逻辑没有问题:农业免税优惠针对的是农业生产所得,而非土地出租的财产租赁所得。
职工内部承包本质是农场内部分配机制,外部主体承包更接近土地使用权出租,二者所得性质本就不同。政策的问题,主要在于对新型经营模式的适配性不足,以及执行口径的长期模糊。
北大荒补税事件,也警示了所有市场主体:政策模糊地带从来不是安全区,侥幸拖延只会让风险越积越重。对监管部门而言,面对经营模式的快速变化,及时厘清政策口径、明确执行标准,才是防范风险的根本路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