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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说安徽大学将从2026年起招收纪检监察专业本科生,野望谷还以为这是安徽大学的一项“创举”,直到去了网上查询一番后才发现:原来这几年纪检监察专业其实早就在各地高校里遍地开花了。
目前,包括清华、复旦、中山、武大、山西大学、吉林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华东政法、辽宁大学、西北政法、海南大学、江苏大学、云南大学、郑州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等一长串名单在内的好几十所高校其实都已经设立了纪检监察学科,培养阶段从本科到硕士、博士不等,有的甚至还成立了单独的纪检监察学院。
这些高校在纪检监察学科的建设上还竞逐着各种“第一”,比如中国政法大学是“全国最早、也是唯一设置纪检监察学二级学科的高校”,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是“中管高校里第一家正式成立的纪检监察学院”,清华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是“我国高校里成立的第一所廉政研究机构”,内蒙古大学是“全国首个设置纪检监察本科专业的高校”,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是“国内高校中第一个由完整的法学院整体转型升级而来的纪检监察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是“全国第一个创设了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纪检监察方向这一培养模式的高校”……
自此,“纪检监察”这个词儿也就拥有了两重涵义:
一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行使党内纪律检查和公权力监察这两类法定职能的合称,二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以纪检监察为研究对象和教育内容的学科专业。
对此,人们脑海中想必有不少问题会冒出来:
为什么会有如此众多的高校竞相开办纪检监察专业、设立纪检监察学院呢?纪检监察是不是一个大学生该在本科阶段就全身心投入学习的呢?大学里的纪检监察专业到底教授什么课程呢?纪检监察专业的学生如何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呢?纪检监察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方向是什么呢?
最重要的是,拿到了纪检监察专业的大学文凭就可以直接进入纪检监察机关上班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首先,对于为什么各大高校都争先恐后开办纪检监察专业、设立纪检监察学院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从——
纪检监察队伍长期以来都依赖从政法系统和党务系统抽调,没有专门的培养渠道,缺乏成体系的专业教育和理论支撑;
眼下反腐败案情越来越复杂多变,而不少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法律、大数据、金融、财会、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基本功底和专业技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供不应求;
近年来廉政案件数量激增,前些年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显著扩大了纪检监察的对象范围,如今纪检监察干部常年工作量巨大、超负荷加班、得不到休息,这些都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扩大和储备提出了现实需求;
除了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之外,司法机关、一般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律师事务所、涉外机构都对熟悉纪检监察规程的人存在大量需求;
——等等上述这些理由来给出解释。
但野望谷认为,这些解释固然有道理,但并不能真正回答为什么要由如此众多的大学从本科阶段就培养纪检监察人才这个问题:
毕竟,对纪检监察专业人才的培养完全可以从研究生阶段、或者针对已经参加了工作的人进行,不管怎么说纪检监察主要靠的还是实务操练,至于理论研究那只是个附属、无法喧宾夺主;
再说,既然纷繁复杂的廉政案件、层出不穷的新型职务犯罪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具备复合型素质,那么就更应该在本科阶段进行通识教育、跨学科培养了,而不是专注于单一的纪检监察方向。
因此野望谷觉得,让各大高校都竞相开办纪检监察专业、设立纪检监察学院的真正原因,其实是下面这两条高屋建瓴的要求:
第一,从纪检监察的角度讲,2023年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有这么一句话:“加强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
第二,从普通高校的角度讲,今年以来教育部主要负责人已经多次强调:“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动高校从注重学科发展向服务国家使命转变”。
特别是对于第二条,说白了就是“学以致用”的意思。只不过对这句话的“致用”理解需要拔高一下站位,拔高到国家视角、全局视野的站位。
过去,高校专业设置更多是围绕学科体系自身的发展需要展开,习惯于强调学科完整性和理论体系建设;而在未来这样的办学思路就不行了,高校对于院系专业体系的设置将从注重学科自身发展的旧式逻辑,转向瞄准和服务国家战略及发展需求的新式逻辑。
对此,近来有某位985高校党委书记阐述得非常明白:“学科建设服务国家战略,首要在于转变逻辑、重塑路径,要树立“目标牵引、需求牵引、问题牵引”的发展理念,不再紧盯学科目录“有无”,而是聚焦解决国家发展问题”。
然后,我们再结合大学里的纪检监察专业到底教授什么课程,纪检监察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方向这些关键问题,来谈谈到底要不要报考纪检监察专业的本科。
对于这个问题,网络上有不少反对声音,野望谷将他们的观点(如“声度棱镜”、新京报等)做了一个归纳,大体是这么几条:
第一,部分高校在宣传自己的纪检监察专业时会讲这么一句话——“旨在培养具备执纪执法能力的专业人才”。
尽管这些高校已经明确强调了仅仅是“培养能力”,但“执纪执法”四个字还是对很多学生和家长造成了误导,让他们误以为这类专业其实就是在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
然而我们都知道,如今国内高校早就没有“包分配”之说了,纪检监察机关跟这些高校之间也不存在任何“定向委托培养”的关系。一名大学生毕业后想要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要通过国考、省考这些统一的公务员考试才行。
而从另一个方面讲,纪检监察机关在招录公务员时,对报考者的专业背景要求也肯定不会仅仅局限于纪检监察专业,其他法学、管理学专业肯定也都会囊括在内。
更何况,既然纷繁复杂的廉政案件对于复合型人才提出了更多要求,那么可想而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拥有大数据、金融、财会、信息技术等某一类专业特长的人才需求才会更为迫切,来自这些专业的毕业生想要进入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恐怕才更有竞争优势。
第二,纪检监察学科是一门新兴交叉学科,横跨了法律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门类,学术传统尚不深厚,理论体系尚在构建,培养路径尚在摸索,专业积淀尚显浅薄,师资力量尚不完整。
所以如果在此时就读纪检监察专业,就总有一种“被当了试验品”的感觉。
同时,也正是因为纪检监察专业横跨的学科门类多,所以就必然造成学生学习时有一种“培养万金油”的困惑,什么都懂那么一点儿,但又什么都不求甚解,最终“复合型”的要求的确是达到了,但“专业型”的要求却因此丧失掉了。
有纪检监察专业的老师说,过去想发专业论文都找不到地方,“人家说你既不像法学,也不像管理学,还不像政治学”。假如学生在本科毕业后想要继续攻读本专业的研究生,那么就很可能会面临可供参考资料匮乏、课题经费保障不确定、研究成果难以被重视的风险。
第三,相比传统的法学专业来说,属于“应用法学”的纪检监察专业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实务”色彩,然而现实要比理想骨感得多。
由于纪委监委办理的案件其保密性、闭环性的要求很高,这就造成了最新鲜的纪检监察案例和实操经验无法、也不可以及时同步给高校,从而就会导致高校纪检监察专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脱节;哪怕是像在司法领域早就公开了的(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了的)裁判文书、审计公告,在纪检监察领域也不存在。
同时,由于纪检监察学科本身的积淀时间太短,学科理论体系尚未构建成型,这就导致学生对所谓纪检监察理论的掌握其实也是一知半解。
现实中,有不少高校老师在教授纪检监察专业课程时要么就是空洞解读政策条文,要么就是照本宣科陈述过时案例,要么就是绘画纪委工作流程图。毕竟这些象牙塔出身的老师们大多既不是研究纪检监察问题出身的,此前也从未在纪检监察机关实操过。
再者,纪检监察学属于法学大类,可纪检监察专业课程的增加势必要挤占法学、政治学基础课程的比重,从而导致纪检监察专业本科生在基本理论框架认知的培养上,反而不如一般的法学、政治学本科生更扎实;如果想在毕业后参加国考、省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那么纪检监察专业的学生准备起来反而不如一般的法学、政治学专业的学生有优势。
第四,所谓的“执纪执法能力”只能在实际工作中慢慢培养,根本无法通过几本书、几门课就能掌握到诀窍。纪检监察专业科班出身的高材生在专业方面的认知见解,恐怕还不如一个半路出家的业余爱好者、“局外观察家”。
众所周知,所有大学专业都讲究课程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这也是毕业实习的意义所在;
可问题是,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纪检监察专业的学生很难获得真正专业对口的实习机会,即便有幸走进了纪检监察机关、接触了纪检监察干部,那也只能走马观花地参观参观、蜻蜓点水地聊聊体会,至于核心的案件办理工作则基本不可能染指。
如此一来,纪检监察专业毕业学生的就业方向就会相当受限,HR部门在招收一名纪检监察专业毕业的学生来担任非纪检监察岗位时总忍不了习惯性地掂量再三。
虽说除了纪检监察机关以外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多多少少也会存在这方面的人才需求(比如这些单位设立的内部监督部门、内控合规部门、职务犯罪辩护岗位、反腐败跨境合作岗位等等),但它们更需要的是能够将纪检监察知识同所在行业或单位融会贯通的本领,而这一点并非纪检监察专业学生的强项。
进一步说,这种就业方向上的目标模糊、战略不清,又会反过来造成高校在对其配置教育和研究资源上的犹疑,助长学生和家长在报考这类专业时的困惑,最终就有可能让纪检监察专业、纪检监察学院沦为一种迎合上级主管部门、迎合社会主流舆论、迎合家长学生盲目追热点心态的噱头。
当然了,上面罗列的这些都是反对意见。为了驳斥这些反对意见,一些开办了纪检监察专业、设立了纪检监察学院的高校也发出了不少辩护的声音,这里野望谷也把他们的观点(如“青正廉鸣”等)做个罗列(其中部分表述会直接引用原文):
第一,“纪检监察学这个专业,确实不能被神化。它不是纪委直通车,也不是一条躺着就能进体制的路。你报了它,不等于你就稳了。”
“读纪检监察,不等于进纪委监委。但这个提醒不能只针对纪检监察学。学了法学,也不等于毕业就能进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学了会计,也不等于一定进入财政系统;学了金融,也不等于一定进入银行或券商。”
“更准确的说法应当是:纪检监察学不能保证学生进入纪委监委,但它可以为有志于从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务监督、国企合规、廉洁治理、公共部门监督等方向的学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知识结构和问题意识。”
总之就是一句话,纪检监察专业培养的是纪检监察学科的知识和能力,是掌握纪检监察理论的人才,而不是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向委培、储备干部的。
第二,纪检监察专业的确有点杂、“不够纯”,“法学不像法学,政治学不像政治学,还掺着党内法规、治理、组织这些东西,看起来像拼在一起的”。
但是“本科阶段,本来就不该太早把路走窄”,“十八九岁的学生,最怕的不是接触面广,而是只盯着一个角度看问题”,“如果一个学生在本科阶段就开始接触这些内容,其实是在练一件更底层的能力:怎么把法律、制度、组织和现实问题放在一起理解”。
也就是说,承认纪检监察专业的确是在“培养万金油”,但是“培养万金油”恰恰就是对本科生开展跨学科多门类通识教育的应有之义,因为这是在训练综合思维能力。
第三,纪检监察专业在教学课程的设置上的确会挤占法学基础课程,从而有可能弱化学生在法学、政治学基本理论和思维框架上的搭建。然而“现实是,哪怕是法学本科,也很难保证学生因为上过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就真的掌握了这些内容”。
“课程安排过,不等于能力就形成了。最后决定差距的,还是学生自己学没学”,所以“只学专业课,路会变窄;专业课和法考一起抓,反而更有优势”。至于这里的“专业课”到底是法学专业、还是纪检监察专业,则没什么差别。
一句话,学科基础打得牢那是学生自己用功,学科基础打不牢那是所有专业的通病,跟学生读的是不是纪检监察专业没有必然联系。
第四,纪检监察专业的确很年轻,专业积淀、人才氛围、教材编写、成果产出、理论搭建的工作都还刚刚起步,“和民法、刑法这些老学科比,差距是客观存在的”。
但这种差距是优势、还是劣势则因人而异:“如果你想要一条路径清晰、规则稳定的路,那传统法学更舒服。如果你对问题本身感兴趣,新学科反而更有东西可以做。这更像是风格选择,而不是优劣判断”。
再者说,“即使是传统法学学科,学生进入硕士、博士阶段后,也并不是面对整个“法学”进行研究,而是要进入具体方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纪检监察专业同一般的法学专业并无本质区别。
总之就是,专业名称怎么叫其实并没啥实质性影响,况且老学科有老学科的好处、新学科有新学科的机会,机遇与风险并存,主要看你怎么选。
第五,纪检监察专业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固然存在,但也不必刻意扩大。
毕竟对于任何大学专业来说,理论学习跟工作实操都是两码事,“就算是一般的法学专业,也没有学校老师直接领着学生上法庭打官司的”。
说白了就是,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在大学所有专业都存在,纪检监察专业固然是差了点儿,但其他专业也强不到哪里去。
由此看来,这正反双方说得似乎都很有道理,反对一方的意见确实是针针见血、大义凛然,而辩护一方的声音也确实是坦率直白、以柔克刚。
当然了,野望谷觉得这些高校应该还是没有把它们内心真实的考虑说出来,那就是:
一个专业开办不开办、一个学院设立不设立,学科发展和市场需求从来都不是最主要的考量因素。相比之下,如何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如何迎合家长、学生、舆论、社会都在追捧的时髦热点,才是高校们真正在意的。
——毕竟,前者关系到课题经费、关系到财政拨款、关系到政策资源、关系到学科评选,后者关系到优质生源、关系到学费保障、关系到社会捐赠、关系到口碑声誉。
正是基于对前者的考量,各大高校才会竞相开办纪检监察专业、设立纪检监察学院,甚至是用纪检监察学院来取代历史悠久的法学院;
至于学科本身的真实价值有多大、研究必要性有多高、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空间宽还是窄、用人单位的真实需求是专还是精,高校们才不会在这些问题上浪费太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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