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在对河北南网在运抽蓄项目的安全检查中,盯到了一个让人后背发凉的细节: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运行人员宋楠,2015年5月14日取得"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止于2021年5月14日。也就是说,从2021年5月15日起,这本证就已经"死亡"。
2026年6月25日,据国家能源局通报,华北能源监管局开出华北监能罚〔2026〕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参照《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般"档次,对这家公司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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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张艳国,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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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过期证的"四年七个月空窗",问谁?
按规矩,特种作业操作证每6年换证、每3年一复审。高压电工作业属于"高低压"里的"高",涉及倒闸、巡检、故障处置,一秒走神就是弧光、爆炸、全网波动。
宋楠的证2021年5月14日到期——换句话说:
- 2021年复审窗口,公司没盯到;
- 2024年换证窗口,公司也没盯到;
- 中间四年七个月的每一次班前会、每一张操作票、每一轮安全员签字……没有一道关卡把这本"死证"拦下来
公司安监、生技、运行班组、外包管理,哪一环都不是摆设。但一本证能从2021"躺"到2025,说明资质台账大概率长期没有动态校验,否则系统里早该红字报警。
抽蓄电站是电网的"充电宝"+"稳压器",升压站是并网咽喉。让一本过期四年七个月的高压证进升压站,不是"疏忽",是安全管理体系在关键节点失守。
法条对得准不准?5万,是轻是重?
这次处罚援引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5万,是"十万以下"区间的中段,按《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走了"一般"档,没顶格,但也没手软——信号很清楚:能源监管对"人证不符""无证上岗"正在从"查得到"走向"零容忍"。
但要追问一句:罚公司5万,够不够?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其中包括"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九十七条的罚则是针对单位,而第九十六条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三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失效证上岗,历来是司法认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核心要件之一。
换句话说:这次没出事,是5万;一旦升压站那一刀闸下去出了人身或电网事故,同一本过期证,就会从"行政罚单"升级成"刑事卷宗",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班组长,一条线都可能被牵进去。
原标题:高压电工证"沉睡"四年七个月,升压站里谁在"裸奔"?——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5万元罚单背后
来源:搜狐城市-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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