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凌晨3点半,60岁保安打了16分钟盹,公司直接把他开了。法院最后判公司赔了2.6万——这钱不是施舍,是耳光。
这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 广东清远,一位名叫成守德的60岁保安,2019年10月16日入职当地一家物业公司。合同签的是“标准工时轮班制”,实际呢?每班12个小时打底。2022年4月15日,成大爷早上7点干到下午1点半,晚上7点半又接着上夜班,一直干到第二天早上7点半。24小时内,一个60岁的老人整整干了18个小时。凌晨3点35分,他实在熬不住了,在门岗上打了16分钟的盹。第二天,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直接把他开除了,一分钱补偿不给。
![]()
成大爷老家在清远山坳村里,老伴风湿性关节炎十几年,干不了重活。他没缴满社保,拿不到退休金,家里药费、孙子学费处处等钱用。六十岁的人了,托同乡介绍进了这家物业公司,每个月三千出头的工资攥得紧紧的。入职快三年,从来没跟公司红过脸。同事有事请假主管喊他顶班,哪怕刚下夜班没睡几个小时,他也应下来——他怕得罪主管,怕这份活保不住。
法院怎么判的?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成某作为一名高龄劳动者,24小时之内高强度工作18个小时,显然超出了一个正常人的生理极限,忍不住打盹16分钟应予理解。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显属无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判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9200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542.07元,加上高温津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合计26291.93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 成大爷的遭遇不是孤例。保安、保洁、外卖员这些岗位,超时加班早就成了行业潜规则。多家物业企业长期安排保安员实行12小时工作制,甚至白夜连轴转,明显超出法律允许的标准工时。招聘启事直接要求保安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有劳动监察部门查实,某物业项目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期间,违法延长10名员工的工作时间,人均月延长工时达110.96小时。
《劳动法》规定得很清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因特殊原因延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成大爷三年累计加班超过一万小时。公司自己先违法用工,转过头来拿内部规章制度苛责员工——这就是典型的双标。
接下来的变化值得关注。 2026年7月1日起,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新规实施首日,南宁市就成功调解了首例超龄劳动者维权案件。这意味着像成大爷这样的高龄劳动者,以后维权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两万六千块钱,对物业公司来说不算什么,对成大爷来说却是大半年的血汗钱。更值钱的是这份判决传递的信号——制度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管理不能丢掉基本的人性。
各位读者,你们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