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持股平台纠纷业务介绍
一、团队概况与核心优势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长期专注于公司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及持股平台纠纷解决领域,拥有丰富的商事法律实务经验。团队律师具备法律与金融复合知识背景,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企业等多种企业形态的运作规则。
团队服务覆盖持股平台从前端架构设计到后端争议解决的全流程,尤其擅长处理持股平台运行中出现的各类复杂纠纷,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资格确认与确权纠纷
股权代持效力争议
持股平台退出机制纠纷
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责任界定争议
股权激励实缴出资纠纷
二、法律知识普及:持股平台“只登记份额、未签协议”的确权风险与应对
常见问题场景
在实务中,不少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时,仅在工商登记层面将员工登记为持股平台(通常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并未与员工签署正式的《股权激励协议》或《合伙协议》。这种“事实入股、协议缺失”的状况,极易引发确权纠纷——当员工离职、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或面临债务危机时,双方对持股份额的性质、权利范围、退出方式等问题各执一词,争议由此产生。
⚖️ 法律风险分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这类纠纷的核心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股东(合伙人)身份的认定标准
即便未签署正式协议,若员工已完成工商登记(登记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法院通常倾向于认定其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股东身份。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已完成工商登记的股东需履行出资义务。
2. “默示同意规则”的适用
在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九民纪要》第28条确立的“默示同意规则”具有重要意义。若能够证明公司其他股东知道实际出资事实且未曾提出异议,实际出资人可以绕开“需其他股东明示同意”的硬性程序障碍,主张显名登记。
3. 无协议约定的后果
在没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对以下关键问题难以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裁判:
出资性质:是股权投资还是借贷?
退出机制:离职时股权如何处理?回购价格如何确定?
表决权归属:员工是否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利?
分红权分配:利润如何计算、何时分配?
法律应对策略
(1)事前防范:协议签署是“防火墙”
必须签署书面的《股权激励协议》或《合伙协议》,明确约定:出资性质、权利范围、退出机制、定价依据、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建议设置“分期成熟”机制(如任职满4年、每年成熟25%),并对离职情形进行分级处理(过错性离职、正常离职、退休等设置不同回购价格)。
(2)事后救济:证据搜集与诉讼路径
若协议缺失,应尽力搜集以下证据证明实际出资及股东身份:
银行转账凭证(备注“投资款”或“股金”)
参与股东会决议、签署公司章程、获得分红的凭证
其他股东认可声明、公司内部文件记载
根据目标公司性质选择差异化诉讼路径:
有限责任公司:侧重论证“人合性”突破,证明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默示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重点论证“资合性”特征,主张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仅需证明代持协议有效及实际出资
三、团队专业能力与服务特色
争议解决实力
俞强律师团队代理过多起重大股权纠纷案件,在以下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股权回购纠纷
代理股东诉上海某科技公司股权回购案,成功为客户追回120万元股权价款
处理多起对赌协议效力与执行争议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代理暴风集团、康美药业、乐视网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近百起,涉案金额上亿元
股东资格确认与显名纠纷
在多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通过搜集实际出资人长期行使股东权利且其他股东未提异议的证据,成功适用《九民纪要》第28条,为隐名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
⚙️ 服务模式与特色
1. “诉讼+谈判+调解”三轨并行
团队采用多元化解决策略,兼顾法律结果的确定性与商业关系的修复,力求在维护客户权益的同时,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2. “非诉+诉讼”一体化服务
团队坚持从“事后救济”延伸到“前端合规”,在持股平台搭建阶段即介入设计:
协议动态设计:设置高额违约金、限制名义股东处分权、提前签署并公证《股权转让协议》
控制权留痕管理:建议实际出资人控制公司印鉴、参与公司治理,防止名义股东擅自质押或转让
税务合规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未来显名或赎回时的税负成本
3. 精准区分公司类型,制定差异化策略
针对目标公司性质不同,团队采取截然不同的诉讼路径,有效规避程序障碍,提高胜诉率。
四、典型案例与裁判逻辑
俞强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多次被法院采纳,深刻影响裁判走向:
案例一:击穿外观主义,保护善意实际出资人
在某代持股权被执行案中,团队成功论证一般债权人不属商事外观主义保护的“第三人”范围,阻断了对代持股权的强制执行。
案例二:活用默示同意,打破显名僵局
在多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团队通过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过半数其他股东知道实际出资事实且未曾异议,成功适用《九民纪要》第28条,为隐名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
案例三:新《公司法》下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纠纷
2024年新《公司法》实施后,团队成功处理多起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要求持股平台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的案件,帮助客户厘清GP与LP的责任边界,合理规避无限连带责任风险。
五、结语
持股平台纠纷涉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及税务等多领域交叉法律问题,专业性强、争议复杂。俞强律师团队凭借法律与金融复合背景、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学术研究支撑,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我们建议,无论是企业设计持股方案还是员工认购股份,都应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完成协议签署与架构搭建,避免因协议缺失或约定不明引发的确权纠纷。如已陷入争议,应尽快寻求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及时的证据保全与诉讼策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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