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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6年4-6月)
序号:1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鲁枣滕)文综罚字〔2026〕024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滕州市同创网吧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行政处罚
主要事实: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元(大写:肆元)整;3、罚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3日
序号:2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鲁枣滕)文综罚字〔2026〕025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滕州市万佳网络一网情深连锁店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行政处罚
主要事实: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行政执法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9日
序号:3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鲁枣滕)文综罚字〔2026〕026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滕州市万佳网络丑小鸭连锁店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行政处罚
主要事实: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大写:伍元)整;3、罚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9日
序号:4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鲁枣滕)文综罚字〔2026〕029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滕州市糖潮音乐厅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行政处罚
主要事实: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执法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9元(大写:壹拾捌元零玖分)整;3、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决定的日期:2026年6月22日
序号:5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鲁枣滕)文综罚字〔2026〕032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滕州市悦歌云端娱乐厅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行政处罚
主要事实: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行政执法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行政执法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98元(大写:贰佰玖拾捌元)整。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决定的日期: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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