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深化法律赋能、助力房地产开发企业筑牢合规防线,2026年8月1日,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查锐律师走进安徽城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一场题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讲座。安徽城乡置业集团董事长刘少敏出席讲座并作开场讲话,城乡公司多部门负责人、员工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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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少敏董事长讲话
刘少敏董事长在讲话中首先对查锐律师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他指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处于规则重塑与风险出清的关键阶段,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已不仅是底线要求,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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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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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锐律师作专题讲授
讲座中,查锐律师紧扣房地产开发核心业务流程,从开发、销售、售后三大阶段切入,结合最新司法动态与集团业务实际,进行了一场既有体系高度又有实操深度的专业分享。针对项目开发中常见的“以房抵工程款”安排,他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二十七、二十八条为基准,明确区分了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后协议的不同效力,并特别提示在招投标或合同签订阶段即达成的以房抵款条款,极易因不具备可履行性或违反流担保禁令而被认定无效,建议企业在工程款支付期限届满后另行签订详实抵债协议,以保障债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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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现场
针对销售阶段,查锐律师从预售许可、宣传合规与合同缔约三大风险域展开。在广告宣传方面,对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具体确定且对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说明,均可能构成要约并成为合同内容,企业必须在宣传材料和说辞上慎之又慎。他还围绕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进行了全链条法律提示。
在讲座后半段,查锐律师转向一系列高关注度的实务专题。他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新规,解析了固定总价合同解除后的比例折算规则、发包人主张修复费用必须履行的“通知维修前置程序”以及挂靠转包情形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责任。针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要点进行着重讲解。此外,他还就民营企业涉嫌刑事犯罪的定罪门槛变化、未参保企业工亡赔偿的巨额风险、认购协议的法律性质与定金罚则适用等热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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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讲座现场气氛专注而热烈,在互动环节,参会人员就项目实践中遇到的具体困惑踊跃提问,查锐律师一一给予专业解答,帮助大家厘清了从合同签订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关键风控节点。参会人员表示,此次讲座内容紧贴项目实际,很多解读直接点破了我们日常管理中模棱两可的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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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互动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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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此次“法律进企业”活动,是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践行“专业赋能、携手发展”服务理念的又一次深度实践。未来,景旺律所将继续深耕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根据企业需求定制开发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培训与风控产品,与合作伙伴一起,在规则中寻求稳健,在合规中赢得长远。
来源: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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