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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忽悠”
退伍老兵工伤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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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退役军人施某来到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反映其2024年3月在执行保安工作时摔伤,公司经理承诺他可以一直休病假到退休,施某信以为真,在家安心养病。谁知公司既没有为他申报工伤,还和他解除了劳动关系。等到施某2025年7月自行前往窗口申报工伤时,却被告知早已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予受理。59岁的施某被迫失业,社保缴费中断,身体伤病无人负责,维权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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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辟蹊径
律师锁定索赔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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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后,杨浦法援中心通过军人军属法援绿色通道,加速受理审查流程并指派上海市竞业律师事务所杭亮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杭律师认真倾听施某受伤事发经过及具体诉求,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后发现施某的维权之路存在诸多阻碍:一方面,施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已超过法定一年的申报时限,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因施某自身存在基础疾病,用人单位对其摔伤并无明显过错,因此即便施某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获赔几率也比较小。
不利情形让施某十分灰心,一度想要放弃维权。但杭律师没有就此作罢,他反复深挖案件细节,发现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就此协助施某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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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理力争
法援助力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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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用人单位坚持主张双方劳动关系至2024年12月31日施某所在保安岗位项目到期时终止,因施某医疗期未满顺延至2025年7月31日,因此双方系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存在违法解除问题。
对此,杭律师充分举证说明施某的医疗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本案中,用人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项目到期前及2025年6月延长的医疗期到期前均未向施某告知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施某医疗期届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说明认可和施某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其于2025年7月25日临时向施某发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仲裁庭最终判令用人单位支付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赔偿金。喜获胜诉,施某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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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践行“心系部队、爱军拥军”的服务理念,不断畅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用心用情为广大部队官兵、退役军人及军属排忧解难,切实筑牢涉军群体合法权益法治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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