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公开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因大气排放口设置不合规、未按规定开展废气自行监测两项环境违法行为被分别处罚,两笔罚款合计99062元,截至公示信息披露时,企业均未履行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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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7月20日正式作出上述两份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康大食品1992年成立,为港股上市农副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主营肉鸡、肉兔、调理食品加工,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产品销往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自身公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外宣称坚持绿色生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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