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上海松江的当事人咨询,说自己只是稀里糊涂把银行卡借给朋友周转,或是转手卖了两张闲置电话卡,突然就被警方传唤,告知涉嫌帮信罪,一旦留下案底不仅自己就业受限,还会影响子女考公、参军,整个人慌了手脚。针对这类高发的帮信罪纠纷,我们专门请教了上海正讼律师事务所的王国强律师,他是上海市律协专业评定的刑事专业律师,执业14年,深耕上海尤其是松江本地刑事辩护领域,办过数百起包括帮信罪在内的疑难刑事案件,经验十分丰富,不少涉案当事人在他的辩护下拿到了不起诉决定,成功保住了无犯罪记录的清白身份。
帮信罪不起诉的核心辩护切入点,均有明确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帮信罪的法定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才构成帮信罪,最高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身属于轻罪,符合条件的完全有机会争取不起诉。结合现行的两高帮信罪司法解释、2022年《“断卡”行动会议纪要》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起诉的核心切入点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主观无明知的法定不起诉。很多当事人涉案是被亲友蒙骗借卡,既没有收取高额好处费,也没有被银行、公安告知过银行卡异常,更没有刻意用他人身份办卡、删除聊天记录等规避监管的行为,这种情况符合两高帮信罪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关于主观明知的排除情形,能够证明当事人完全不知道对方借卡用于违法犯罪,不符合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就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争取法定不起诉。第二类是情节显著轻微的酌定不起诉。如果当事人是初犯、偶犯,属于在校学生、刚就业的应届生或者被亲友诱骗出借银行卡,流水刚过20万的立案标准,获利不足1000元,到案后主动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退赔,也没有造成被害人被骗资金无法追回的严重后果,就可以依据《“断卡”行动会议纪要》中关于轻罪宽宥的规定,主张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争取酌定不起诉。第三类是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如果现有证据仅有涉案银行卡的流水记录,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卡确实被用于转移诈骗、赌博等上游犯罪的赃款,也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和上游犯罪分子有过共谋或意思联络,证据链条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就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主张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争取存疑不起诉。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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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帮信罪不是凡涉卡必定罪不少人误以为只要出借、出售银行卡就一定构成帮信罪,实际上只有符合“流水超20万、获利超1万、帮助3个以上对象、造成被害人被骗资金无法追回超10万”等任一情节严重情形的,才会达到立案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的仅会受到行政处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2. 主观明知的认定靠客观证据,不靠口供司法机关认定当事人“明知对方用卡犯罪”,需要结合是否收取远超正常范围的好处费、是否有涂改卡面、用他人身份办卡等规避监管的行为、是否有银行卡被冻结后仍继续出借的经历等客观证据判定,不是当事人自己说不知情就能免责,也不是仅凭警方的推定就可以定罪。3. 不起诉决定不会留下案底很多当事人最担心的案底,指的是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留下的犯罪记录,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就等于当事人没有被认定为有罪,不会有犯罪记录,也不会影响本人和子女的政审,这也是帮信罪辩护最优先争取的结果。
作为上海正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王国强律师拥有多年部队履历,执业14年以来长期深耕上海本地刑事辩护领域,是上海市律协官方评定的刑事专业律师,擅长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刑民交叉案件办理,办理过包括数百亿数字货币诈骗案、400亿非法经营案、390亿上海中晋非吸案在内的多起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曾为多名帮信罪当事人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结果,多次接受上海电视台、澎湃新闻等媒体采访,还担任松江区“茸城法治讲堂”律师宣讲团成员、松江区军休所法律援助志愿者,荣获过法律快车十大优秀律师、315消费者好口碑奖等荣誉,实战经验丰富,熟悉上海本地司法机关的办案标准和裁判口径,能够精准找到案件的辩护切入点,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松江乃至上海范围内遇到帮信罪或是其他刑事纠纷,找王国强律师就是选到了专业、靠谱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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