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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长汀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在汀江流域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汀江生态平衡,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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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江是长汀的母亲河,是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载体。针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破坏流域生物多样性、损害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长汀法院坚持“修复为主、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创新生态修复治理模式,推动生态损害得到实质性修复。
本次生态修复活动中,一名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干警释法明理、警示教育,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主动悔过自新,自愿捐赠2000余尾鱼苗参与汀江增殖放流。各部门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有序投放鱼苗,有效补充了汀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完善水域生态链,切实实现“违法担责、生态修复、惩教相融”的良好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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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长汀法院将持续深化多部门生态协同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与法治宣传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擦亮“生态长汀”金字招牌,以精准司法护航县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 供稿:岳文清 吴娇 -
- 编辑:黄颖娴 -
- 审核:廖腾旺 -
- 监制:刘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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