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村》与治村
文/于伟宣
蝉声是最先注意到我的。它们伏在办公楼前的香樟树里,一声递一声,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网的中央就是这座小镇。
我又翻开了贺雪峰先生的《治村》,书页间夹着一片荷叶,是昨日从港南村带回来的。贺先生写这本书,是带着他的“华中乡土派”团队,跑遍了赣南、鲁中、陕西、苏南、粤北。他写的不只是理论,是那些在田野里摸爬滚打出来的真问题。贺先生的文字是冷静的,像水;可窗外赣北的夏天是燃烧的,像火。水和火之间,是我这个学遥感的人,每天要走过的那条田埂。
贺先生说基层干部要“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可我觉得,爱这件事不是说出来的。就像你爱一个人,不会整天挂在嘴边,而是会在她生病的时候守一整夜,会在她累的时候接过她手里的活计。
七年前年我刚到南邹村当村官时。坐在邹书记的摩托车后座上,在田埂上颠簸,排气管烫着我的小腿,风是滚烫的,裹挟着稻花的碎末和农药的气味。一个看惯了卫星云图的人,忽然发现脚下的土地比屏幕上任何一个像素都更复杂——它有温度,有气味,有虫鸣,有旱涝。贺先生在书里写“责权利不对称”,我当时不懂,后来才慢慢明白:坐在办公室里看报表,永远看不见那块田最东头的角落有没有灌到水;而坐在田埂上,你就什么都看见了。
我爱这片土地,也不过就是在防汛时一起守堤坝,在栽薯时卷起裤腿下田,在收谷的时候帮着装袋罢了。这些事太小了,小到不值得写进任何一份报告里;可这些事又太大了,大到我每一次想要离开的时候,它们就会从记忆里浮起来,拽住我的衣角。
如今,我真正留了下来,成为了万千治村的基层干部中的一员,方知《治村》中真有治村之法。书里的道理很多,有一个让概念让我夜不能寐,那便是“分利秩序”。国家资源大量下乡,本是好意,可若农民没有被组织起来,资源就会被少数人截留,变成“分利”的工具。贺先生警告说,若资源下乡只让基层干部和国家资源成为主体,农民成了客体,那大量资源就会被消耗在治理真正需要之外。读到这里,我后背出了一层冷汗。我们争取来的那些资金、那些项目,有没有真正落到每一个农户头上?那些坐在树荫下乘凉等水的老人,有没有真正成为资源的主人?
还有那个词——“无公德的个人”。贺先生借阎云祥的话说,私人生活充分自由、公共生活严格限制,农民便只索要权利不承担义务,只注重利益不履行责任。这话太狠了,也太准了。当村庄没有了集体,当农民没有了组织,每个人就只能像散沙一样,各自抓着手里那一点东西不放。贺先生说,要把农民组织起来——组织起来了,他们就不再是“无公德的个人”,而是一个共同体里彼此照应的人。
合上书,我想起贺先生写的另一句话——基层治理现代化2.0版的核心,是动员村民参与,通过村民自身的努力来建设他们的美好生活。美好生活不能“等靠要”。这话我在走村入户时常跟老乡们说过,他们光着膀子,拿着草帽扇风,听完点了点头。那个点头,比任何文件都管用。
贺先生用脚走出了这本书,我也尝试着用脚步读懂它。书里写的每一个字,都在赣北的田埂上找到了回音。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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