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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更新2026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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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申报情形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
3.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5.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01、时间安排
①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8月19日9:00——9月28日17:00
②各级职改办逐级审核推荐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8月19日9:00——10月10日17:00
③修改补充材料:8月19日9:00——10月30日17:00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须在9月28日17:00前报送至各级职改办审核。修改补充材料的须在10月30日17:00前逐级报送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
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02、个人填报要求
1.个人信息。
(1)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的个人相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
(2)学历。填写学历信息并将学历原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验证明或查档证明等材料扫描上传。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信息在申报系统中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如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填写证书信息并将证书原件、查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有多个资格证书信息的,勾选一个资格证书作为申报资格。
(4)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可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进行学时登记。申报前须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和2025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任务;2022—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
(5)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成绩在申报系统中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如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填写考试相关信息,并将考试合格成绩单或成绩查询结果上传至系统。
(6)工作简历。填写申报人从参加工作时起的工作简历。
(7)社保。社保信息在申报系统中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工作经历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的,退回申报人要求其补充说明原因。
2.业绩材料。
申报人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申报所需的论文、课题、奖项、专利等各项业绩的终结性成果证明材料,包含论文发表刊物、课题结题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红头文件等。申报人通过本年度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的,2026年9月1日(含)后新取得的学术、业绩成果,可用于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应从本人递交的业绩材料中选取标注一项体现专业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考量指标。
(1)业绩类成果。
填写申报人取得中级职称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最多可上传20条,按其重要程度的降序填列,并在系统内选择符合对应的评审条件选项。业绩成果应符合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要求,原则上需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包括课题、项目的名称和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情况等。
(2)学术类成果。
填写申报人取得中级职称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学术类成果(不含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或获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或著作),最多可上传10条,按其重要程度的降序填列,并在系统内选择符合对应的评审条件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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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区已开始申报,同学们尽快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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