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第三类:舆情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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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自媒体、短视频平台成为信息传播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分子借机披上 “舆论监督” 外衣,实施舆情敲诈犯罪,是深化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新型网络黑恶犯罪,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扰乱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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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舆情敲诈
舆情敲诈,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搜集、夸大甚至捏造环保、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行业负面不实信息,依托自媒体、短视频、网站等渠道批量转发炒作,制造负面舆情,再以曝光、撤稿为筹码,索要“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逼迫受害单位、商户、个人支付钱财。不法分子或冒充记者,分工明确,专人搜集素材、编辑稿件、运营自媒体账号,线上发布负面帖文造势,或以上门走访为名进行要挟,软硬兼施施压,反复勒索受害人,线上软暴力特征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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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某省公安曾侦破一起舆情敲诈团伙案件。该团伙注册多家文化传媒公司,运营数十个自媒体账号,分工明确,专门搜集企业经营瑕疵,刻意拼接、捏造负面内容集中发布炒作。团伙以删除负面稿件为条件,向多家企业索要高额“公关费用”,部分企业迫于舆情压力被迫转账。该团伙跨多省市作案,涉案金额较大,形成职业化犯罪链条,最终多名团伙成员因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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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公安提醒
1、正常的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但借曝光之名索要财物,属于违法犯罪。相关企业、经营主体要规范管理,妥善留存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网页截图。遭遇舆情敲诈,切勿花钱私了,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拨打110报警。
2、舆情敲诈主要涉嫌敲诈勒索罪,还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罪名。对有组织、跨区域多次作案,依法从严惩处。
3、中卫公安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向社会征集舆情敲诈、网络黑恶相关线索。若您遇到此类问题,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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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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