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畅通企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精准破解办事堵点难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经研究,面向社会各界公开聘请第二届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范围
常年在东明县范围内居住或工作,关心关注政务服务工作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城乡居民代表、媒体记者等。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有较强的法治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公道正派;
2.关心和支持政务服务工作,热心公益活动,关心营商环境建设,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与企业群众进行沟通联系,善于发现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开展政务服务监督体验工作。
三、任职期限
本届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任期两年。
四、职责权利
1.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性质,以群众视角进行明查暗访、亲身体验,对全县各窗口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体验政务服务系统营商环境;
2.发现并反馈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合理、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并提出合理有效的优化建议;
3.发现并反馈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在审批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大厅环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方面的问题;
4.发现并反馈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收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5.真实体验并反馈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改革创新举措的实际成效与问题;
6.通过实地走访、业务办理等渠道和方式亲身体验我县政务服务改革成效、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7.参与政务服务工作和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的座谈、调研和集中体验活动,配合开展相关检查、暗访等工作。
五、纪律要求
1.依法依规办事,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的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2.不得干预、影响政务服务窗口的正常工作,不具体承办投诉件的处理工作;
3.保守工作秘密,对在明查暗访、亲身体验等渠道获取的材料及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发布,不得以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的名义向社会散布不实信息或者谋取私利。
六、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人员,将姓名、人员身份、政治面貌、工作业绩、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dmxxzspfwj@hz.shandong.cn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咨询联系电话:0530-7211839、0530-7707687。
七、聘任流程
本届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由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评审并颁发聘书,经培训后上岗开展工作。
热忱欢迎全县关心政务服务、致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参与,共同助力东明县营商环境持续提质升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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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明县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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