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款纠纷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律师上诉。律师梳理证据链,还原款项性质,指出一审错误,最终二审改判,为企业免除158000元返还责任,挽回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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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工程款纠纷并不罕见,而如何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准确厘清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考验着律师的专业能力。云南康珠律师事务所的和桃律师就成功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和桃律师自2012年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已深耕法律实务十多年。她以刑事辩护为核心,兼顾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及交通事故业务,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她覆盖全类型刑事案件,在未成年人犯罪、合规不起诉、取保候审等特殊领域形成独特辩护思路。民事领域,她秉持专业化服务理念,带领团队提供全链条法律支持。
此次案件的上诉人是云南XX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太XX的工程款纠纷,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和桃律师提起上诉。一审中,太XX起诉主张剩余工程款,一审法院认定158000元属于已付工程款,判令XX公司向太XX返还该笔款项。XX公司认为该款项实为偿还徐XX借款,并非工程款项,不应由己方承担返还责任,遂委托和桃律师上诉。
和桃律师接手案件后,协助提交转账记录、通话录音、情况说明等新证据,完整还原158000元系借款还款、与案涉工程无关的事实。二审开庭时,各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到庭应诉,法院核对款项流转、借款往来全链条证据。和桃律师在庭审中充分论证,指出一审事实认定、判项超诉请两大错误。她强调XX公司仅出借资质、未截留款项,无需承担158000元返还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错误认定,改判158000元不计入已付工程款,判令XX公司、XX公司向太XX支付剩余工程款368000元及对应逾期利息;变更一审第三项,驳回太XX对鸿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均由XX源两家公司承担。
本案中,和桃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梳理证据链,成功厘清款项性质,指出一审错误,为企业免除158000元返还责任,大幅挽回企业损失。她的专业表现,再次展现了其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能力和价值。正如她一直秉持的“个案无大小”理念,无论案件难易,都用心为当事人守护合法权益。无论是重大案件还是普通案件,和桃律师都以专业、诚信、尽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成为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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