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刘翔与上海体育局之间发生的小问题,因为刘翔的名人效应,而引发了广泛关注,把上海体育局推上了风口浪尖,我看到不少评论说,这是看刘翔现在经济价值下降了,要一脚踢开。
怎么回事呢?原来,8月26日下午,刘翔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了一条简短的信息:
“在线等,碰到个难题:希望广大网友给我点意见。体育局让我买断或当教练上班,我该怎么办?”
刘翔这条微博,文字虽然很少,但是特别配以上了他2004年雅典奥运会夺冠时使用的1363号号码布照片,所以意味很重。
我觉得,文字图片合在一起,就是表达了一种被过河拆桥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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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背后情况,我了解了一下,原来刘翔退役后,挂职上海体育局,任团委副书记。
这是一个兼职,其实也是虚职,不属于公务员,没有行政级别,主要就是一个名分,不需要坐班打卡,只需要偶尔配合参加宣传、公益活动。
当然,这个虚职也是有一点待遇的,不是分文没有。我查了一下豆包,豆包说每个月发几千块钱,另外还有社保公积金。
不过,这些钱也好,社保也好,对于刘翔来说,其实不值一提,刘翔个人的财产,以及现在每年的收入,实在太多太多。
《扬子晚报》曾报道说,“刘翔光凭着运动员的职业收入,身家已达数亿元”。而刘翔与耐克签订终身合同,每年保底约200万美元,约1400万人民币。此外,刘翔在上海有多处房产,其中知名的别墅,房产总市值数千万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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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次和上海体育局较劲,刘翔要的显然不是钱。上海体育局发的那点钱,对于普通人来说,虽然是不错的待遇,但是对于资产过亿的刘翔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刘翔发微博之后,上海体育局回应,首先称赞刘翔是上海的优秀运动员,为上海体育作出了突出贡献,是“镌刻上海历史的功勋体育人”,然后表示,拟依据相关规定,主要通过“组织安置”或“自主择业”对其予以妥善安置。
刘翔看来,似乎更加来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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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很明显透露出刘翔内心的不满,似乎有一种被过河拆桥的委屈。
说实话,这些年刘翔做广告,确实为其单位挣得了巨额的收入,即便是对半分,单位也得拿到了几亿人民币。
不过,刘翔既然不会为了钱发火,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在我看来,刘翔要的不过是荣誉和公平而已。
刘翔挂职上海体育局,做个名义上的团委副书记,也算是体制内一个官员,虽然没有行政级别,但却是一种身份象征,说出去好听,写出来好看。
而如果买断,与上海体育局彻底分割,这个团委副书记就没了,等于把这份体制给予的荣誉身份一笔勾销。
可是,如果转成正式职工,得履行教练职责,训练运动员,每天还得按时打卡,刘翔又肯定不愿意干,毕竟这个工作并不轻松,也受约束,哪有挂职自由自在。
此外,过去不少功勋退役运动员,都有类似“挂靠兼职、不坐班履职”的优待模式,属于特定时期的安置方式,刘翔挂职十几年相安无事,如今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不再允许只保留编制、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模式,逼他二选一,他有一种“当年的优待,现在要单方面收回”的落差感,觉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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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实行新规,不再养“闲职”。尽管这点钱对于刘翔这样的人不值一提,但毕竟属于管理不规范,对于其他人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公平。
毫无疑问,上海体育局那些兢兢业业上班的人,难免心里不平衡:刘翔靠世界冠军,已经资产过亿,还终身不用上班净领钱,这也太不公平了。
所以我认为,刘翔大可以心胸开阔一点,也不必计较个人虚名,支持国家的新规。
刘翔曾经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这个名誉是实实在在的,是国家和人民都不会忘记的,至于那个虚头巴脑的“团委副书记”一名,不要也罢,把那一份工作,让给需要的人,也是一种善举。
至于有人说上海体育局靠着刘翔赚了很多钱,现在看刘翔接不到广告了,就一脚踢开,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合适。
国家对体制内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我认为这个是正确的。刘翔固然为上海体育局赚了很多广告费,但是不要忘了,刘翔过亿资产,与国家的培养也有直接关系。没有国家培养,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刘翔与培养单位之间,本质上是双赢关系,谈不上谁对不起谁的问题。所以,刘翔在这件事上,尽可以大度一些,以感恩之心支持国家的新规定,毕竟本质上也不损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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