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娱乐圈最大的瓜,莫过于景甜这桩3000万彩礼纠纷案直接走到法院立案。
男方这边已经正式起诉,诉求很直接:当初谈婚论嫁付出三千余万彩礼,两个人最后没有走到结婚,彩礼理应全额退回。
而景甜工作室这边作出回应,认为是对方以艺人声誉进行碰瓷,一切交由法院审理。
目前案件还停留在管辖权异议阶段,实体判决还没有下来,最终结果一切以法院宣判为准。
三千多万,普通人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数额,也把所有人最关心的现实话题摆上台面:
男女分手,彩礼到底要不要退?
是不是收了以后分手就必须一分不少还回去?
很多老百姓一直有两个误区。
第一种想法:两个人恋爱一场,彩礼给出去就是心甘情愿,分手了钱就该女方留下。
第二种想法:只要最后没有领证结婚,不管什么情况,女方必须一分不少全部返还。
其实这两种想法,全都不对。
按照现行民法典以及最高法2024年新出台的彩礼纠纷司法解释,标准分得清清楚楚,没有半点模棱两可 。
法律规定三种情形,男方有权主张返还彩礼:
![]()
第一,两个人压根没有办理结婚证;
第二,领了结婚证,但是婚后从来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
第三,婚前拿出这笔彩礼,直接造成男方家里生活困难。
后面两条,还必须以离婚作为前提条件才能够起诉索要 。
但是也不等于没领证,就一定全额退。
法院判案会综合一整套现实情况:两个人恋爱同居时长、有没有怀孕生育、彩礼花掉多少、置办嫁妆、双方分手是谁的过错,还有彩礼的金额高低,酌情判定返还比例,可以全退、也可以只退一部分 。
尤其是天价彩礼,和普通人家十几万、二十万的彩礼还不一样。
像本案涉案三千多万,一旦法院认定这笔钱的性质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而非节日赠与、日常花销,那么男方拿回钱款的概率会非常大。
如果法院判定只是恋爱期间男方自愿无条件赠与,那就不需要返还。
现在双方最大的争议点,本质也就是这笔巨款,到底定性是彩礼还是普通赠与。
还有一个细节,这次被告不光是艺人本人,连父母一并列为被告。
现实当中很多家庭彩礼都是打到女方父母账户,法律也允许直接起诉收款的女方家长,这点很多普通人并不清楚。
看完这件事最大的感触。
婚姻本来讲究你情我愿,彩礼是一份婚嫁的诚意,不是一场赌注。
感情能走到最后,皆大欢喜;一旦缘分到头,钱财的纠葛最容易撕破所有情面。
在这里也提醒屏幕前的普通人。
口头的约定不作数,真走到打官司那一步,全部都要看实打实的证据。
最后多说一句,娱乐圈这起案子还没有宣判,孰是孰非我们不去过早下定论,静待法院给出公正的判决。
彩礼法律常识 #婚恋现实感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