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劳动用工领域涉黑涉恶及“劳务碰瓷”恶意索赔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劳动用工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整治“劳务碰瓷”、虚假维权、恶意索赔等破坏正常用工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公告所指“劳务碰瓷”又称务工敲诈,是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假借务工应聘名义,刻意制造用工矛盾、滥用劳动维权渠道,通过仲裁诉讼、软暴力滋扰、恶意投诉等方式向用人单位索要超额赔偿、退场费、补偿金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团伙化、职业化作案已涉嫌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是劳动用工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重点整治对象。重点征集以下9类典型线索:
01
故意拒签劳动合同牟利索赔
入职后主观故意拖延、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待期限届满后离职,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存在多人串通、统一说辞、互为证言、重复实施的团伙化情形。
02
虚构工伤实施碰瓷索赔
虚构工作受伤事实,伪造伤情材料、证人证言,夸大损伤后果;拒不配合工伤认定、司法鉴定法定程序,以举报、闹事等方式胁迫用人单位支付高额私了赔偿。
03
利用用工管理瑕疵刻意牟利
熟悉劳动用工法律规定,专门针对工程项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用工薄弱环节,诱导产生用工瑕疵,集中批量投诉或提起仲裁,以此作为职业牟利手段。
04
虚假入职短期套利离职
无真实务工意愿,短期内频繁入职多家用人单位;以工资、社保、加班、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刻意制造矛盾,快速离职后集中发起索赔,流水线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05
捏造事实缠诉缠访施压
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捏造拖欠工资、违法辞退等虚假事实,反复投诉举报、信访、申请仲裁,消耗用人单位人力物力,胁迫支付不合理“息事”费用。
06
团伙分工抱团实施敲诈
组成专业化团伙,分工开展对接用工、制造纠纷、搜集证据、组织维权、胁迫索赔,统一话术套路,跨单位、跨行业连续实施恶意索赔行为。
07
中介机构教唆协助恶意牟利
人力资源服务、劳务中介机构教唆、协助当事人伪造证据、规避法律规定,策划恶意维权,通过索赔款项分成等方式共同非法获利。
08
重复批量恶意举报
针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无事实依据多头、重复、批量投诉举报,捏造问题线索,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占用公共行政资源。
09
其他假借劳动维权恶意牟利行为
以劳动维权为幌子,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网络舆情施压、恶意举报抹黑企业,破坏正常用工秩序和营商环境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特别提示: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真实存在用工违法行为,依法通过投诉、仲裁、诉讼主张合法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属于本公告征集线索范围。
二、举报方式
广大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可通过现场投诉、拨打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各旗县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举报投诉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公布如下: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5181244
地址: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4楼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4905137
地址:新城区通道北街与快速路交会处东南角(原呼运大院元福酒店楼)后院投诉接待大厅
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3674780
地址:回民区政府2号楼1楼
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3688497
地址:玉泉区南二环盛世东元综合楼裙楼劳动用工综合服务市场3楼
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3684068
地址:赛罕区林荫街(民族小学西南角)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8127851
地址:土左旗沙尔沁阳光大街智慧园区1楼B座3020室
土默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8146110
地址: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向阳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托克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3481233
地址:托克托县黄河大街二水厂院内3楼
和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7198616
地址:和林格尔县新华街体育场对面1楼
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7911969
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
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8827909
地址:武川县西外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平房区
三、有关说明
(一)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事发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事实及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凭证、聊天记录、音视频、法律文书等佐证材料。
(二)我单位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人身财产安全。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虚构线索、蓄意诋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用人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净化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
来源:青橙融媒、青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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