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是群众感受最直接、关注度最高的民生问题之一。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超期未检”和“维保质量”两大顽疾,依托12345热线高频投诉线索开展靶向执法,从严查处电梯使用、维保及检验检测环节违法行为。现公布三起已办结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以案释法,倒逼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一、典型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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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案情情况:2026年1月19日,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梯维保公司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执法检查。经立案调查,该公司在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工作,存在维保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处理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我局于2026年2月5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1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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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案情情况:2024年12月3日,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物业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的电梯存在使用检验不合格设备的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我局于2025年6月20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5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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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检测案
案情情况:2024年10月10日,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梯检测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立案调查,该公司在电梯检测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测的违法行为,出具的检测报告失实。
处理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我局于2025年6月25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
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治本攻坚”行动,一方面,健全12345投诉数据定期研判机制,将投诉集中小区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加大“双随机”抽查频次和维保质量突击检查力度;另一方面,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维保“走过场”。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坚决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依法顶格处罚,以最严标准守护群众出行“第一步”,用实实在在的执法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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