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广西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的提案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
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455号提案的答复
桂林函〔2026〕1119号
XXX委员:
您提出的《高质量推进广西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的提案(202604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红树林智能监测,严格执法监管措施
一是智慧监管实现“天地空”全覆盖。在铁山港、茅尾海等重点区域布设37个视频监控点位,全区16.2万亩红树林逐步实现“实时可视”监管。2022年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已建立起“天空地人网”监测体系,目前监测范围已覆盖广西沿海红树林。2025年,我区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荒漠化调查监测,并将红树林调查监测融入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一张图”。二是持续加强平陆运河周边红树林监管力度。2023年8月起,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全面开展施工期红树
林生态监测,在平陆运河项目周边布设44个监测点,开展59个指标监测。经分析,截至2026年6月,监测范围内红树林资源总量整体稳定,生物多样性水平稳步提升。针对项目运营期潜在的主要生态风险,我局于2026年7月进一步提出运营期红树林生态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建议。三是组织开展红树林保护联合执法。创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结合“绿盾”“绿网·飓风”“一集中三攻坚”等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破坏红树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进一步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利用
一是纳入自然保护地的红树林面积稳步提升。目前,全区已建立红树林自然保护地4处,已纳入各类自然保护地红树林面积约4498公顷,占全区红树林总面积约42%。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全区纳入各类自然保护地红树林面积比例将提升至58%以上。二是全面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利用新模式。我区在完成国家下达的“红树林营造1000公顷”任务后,红树林造林潜力空间已趋于饱和,其中,已实施退塘还林87.31公顷。2026年,《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2020—2030年)》(2025年修编)明确“十五五”期间不再新增红树林造林任务,鼓励探索红树林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利用新模式。“十四五”期间,我区指导北海银滩景区实施“退港还滩”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红树林及滩涂生态系统,实现5.2公里沙滩岸线连通,形成“十里银滩”生态旅游廊道;指导涠洲岛旅游度假区通过“保护—转化—治理”模式,开展系统性生态修复,发展潜水体验、海洋生态研学、红树林自然观察等深度体验产品,提升红树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同时,通过立法及海上活动管理标准等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高附加值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推进红树林碳汇研究,系统开展红树林生态价值核算
一是推进虾塘红树林蓝碳生态农场建设。2026年3月29日,广西虾塘红树林蓝碳生态农场试验项目在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正式启动,该项目将红树林保护修复与蓝碳开发深度结合,既有效提升红树林生态固碳能力,又推动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二是推动实施红树林碳汇项目。自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启以来,组织开发防城港市红树林植被修复项目,项目已完成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开户缴费,正在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接项目权属证明文件等事宜,完成后即可进行项目公示。启动广西林业碳普惠红树林营造、修复方法学研究,推动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发广西林业碳普惠项目。2023年,钦州市中马产业园区孔雀湾新种植红树林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挂牌成交500吨碳汇量。三是印发红树林碳汇相关政策文件。自治区海洋局印发《广西蓝碳工作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广西红树林碳汇调查评估和碳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广西碳汇交易落地打下基础。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高度重视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一是加强红树林资源监管和保护修复工作。定期开展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和重点区域无人机航摄,持续推动红树林保护修复,积极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在前期选址选线阶段避让或者尽量减少占用红树林湿地。二是积极推进红树林碳汇项目。持续推进虾塘红树林蓝碳生态农场建设。加强对防城港市红树林植被修复项目开发的指导,加快构建广西林业碳普惠“1+N”制度规范体系,加快建设林业碳普惠服务管理平台、交易平台。三是持续推进红树林可持续利用。指导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文旅部门升级生态研学旅游精品线路,提升滨海旅游开发生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红树林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助力北部湾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争取将红树林纳入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加强对红树林资源保护。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6年8月27日
来源:广西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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