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对宝坻魏华安的法拍房被变为违法侵占案连续发文,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声,认为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并无官方的证实,今就此用能代表官方观点的判决书证明,魏华安的法拍房确实被定性为违法侵占。
宝坻法院(2021)津0115民初11262号判决书证实,该判认定魏华安通过法拍取得的4.62亩转让土地上,已使用了几十年并已被纳入不动产权证书中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并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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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2025)津0115民初6127号判决书证实,该判承认老鸦台村委会已作出了与自己诉求相悖的,认可魏华安等合伙人通过法院拍卖方式取得的案涉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权,但却仍作出认定魏华安享有对案涉土地的使用权不予支持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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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宝坻法院(2023)津0115执2682和(2024)津0115执恢2187号两份执行裁定书记载,老鸦台村委会曾两次申请终结对魏华安返还土地和拆除地上物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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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见,连老鸦台村委会自己都认可了魏华安通过法拍取得的案涉土地和地上物的使用权,甚至还两次申请终结对魏华安返还土地和拆除建筑物的执行,可宝坻法院却为何还不纠正与本院法拍相互矛盾的判决呢?那么究竟是宝坻法院的法拍违法,还是认定法拍违法的判决书违法?这岂不是个司法奇谈的自打耳光。
另外,再谈谈我对魏华安法拍案的曝光报道并不是我个人的片面观点。我从事新闻报道工作已有50年的历史,曾亲历并报道过天津港大爆炸和天津蓟县莱德商厦特大火灾事故,并为救人烈士刘凤丽发表了全国独家报道《她在烈火中永生》,在当年很快就被推上了《谷歌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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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我的报道历程,始终是保持了一个新闻工作者的客观报道准则,而非仅仅是个人观点。不仅如此,在我发表的大量曝光报道中,有的还多次登上《人民日报》等媒体,并很快均被予以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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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正在大力纠正冤假错案,奉劝那些阳奉阴违者,切不可再作纠正冤假错案的拦路虎和追求真相的绊脚石,因为正义的阳光不可能总被乌云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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