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末年,钱比纸贱,命比草轻
老舍在《茶馆》里写过一句台词:“我爱咱们的国呀,可谁爱我呀?”这话搁在民国最后那几年,真不是文人矫情,是老百姓拿命换来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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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的钱,已经不能叫钱了。法币刚发行那会儿,一块钱还能买头牛,到了1948年前后,一百块钱连一盒火柴都买不着。粮价不是一天一个价,是一个小时一个价,早上出门带的钱还能买十斤米,走到粮店门口就只够买五斤了。房租按什么算?按面粉。房东不收法币,收面粉,一袋面粉顶一个月房租,你扛着面袋子去交租,房东还得掂掂分量,怕你掺了沙子。
工资怎么发?直接发面粉。老板月初发工资,工人扛着半袋面回家,路上要是摔一跤,面洒了,这个月就白干了。有人拿到工资第一件事不是回家,是去找街边换银元的小贩。那小贩也是应运而生,专门在工厂门口支个摊,拿银元换你的法币,赚个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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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知道被他宰了一刀,也得换,因为法币放在口袋里,过一个晚上就贬值一成。
面额呢?十万、百万、千万、亿,最后连十亿面额的都印出来了。十亿法币什么概念?1948年那会儿,大概能换3400美元——听着不少是吧?可那是十亿啊,十亿这个数字搁今天够一个小国家一年的财政预算了。普通面额的纸币,老百姓拿来糊墙、当废纸卖,比买纸便宜。
那会儿北京城里的垃圾堆,养活了一群孩子。他们天不亮就蹲在垃圾堆边上,等拉车的把城里的垃圾倒下来,一窝蜂扑上去翻,找煤核——就是没烧透的煤渣,捡回去还能接着烧。运气好的,翻出半拉馒头、几根烂菜叶,这一天就算开荤了。报纸上登过一条新闻,说一家人捡了垃圾堆里的鱼头回去煮汤,吃完全家中毒,死了好几口。这种新闻那会儿不算稀奇,隔三差五就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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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床的,算是小康。大部分人家就是拿砖头垫几块木板,铺点稻草,一家人挤在上面。洗澡?别想了。北方冬天冷,能烧壶热水拿毛巾擦擦身子就算讲究人了。夏天还好,跳河里涮一涮,冬天就只能熬着,身上长虱子、生疥疮的到处都是。
最惨的是家里有病人的。医院是给有钱人开的,穷人进去连挂号费都掏不起。小孩发烧到39度,爹娘只能拿凉毛巾敷额头,眼睁睁看着孩子抽抽,烧到没气儿。不是不心疼,是实在没钱,那时候的穷,穷得让人连悲伤的力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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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乞丐多到什么程度?多到乞丐内部都卷出了“职业分工”。有一种叫“叫街”的,走苦肉计,见着穿得体面点的人路过,二话不说,拿起砖头就往自己脑袋上砸,血顺着脸流下来,跪在那儿不说话,就看着你。你要是不给钱,他下一砖头还砸。
还有一种更狠的,拿刀往自己脸上划,划完把血抹匀了,跪着磕头。寒冬腊月,有乞丐专门睡到有钱人家门口,不是想不开,是故意的——这家人怕乞丐冻死在自家门前惹官司,只能给钱给饭打发走。你说这是无赖?是,可但凡有条活路,谁愿意拿命去讹人?
那会儿的北平,冬天冻死人是常事,早晨起来拉车的掀开草帘子,路边就躺着硬邦邦的尸体。巡警过来看一眼,拿席子一卷,拉走了事。没人问是谁,没人通知家属,因为家属可能也饿死在哪个角落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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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金圆券出来,说是改革币制,结果比法币贬得还快,几个月就成废纸了。老百姓彻底明白了,这纸片子靠不住,还是粮食、银元、棉布实在。于是市面上出现了以物易物的奇观——拿手表换半袋米,拿大衣换一捆柴,拿金镯子换一罐奶粉。城里人往乡下跑,乡下人往城里跑,都在找活路,可哪儿都没有活路。
这段历史离我们不过七十多年,不算远。现在年轻人说起民国,脑子里是旗袍、留声机、法租界的梧桐树,是张爱玲小说里的风花雪月。可真实的民国末年,是垃圾堆上抢煤核的孩子,是拿砖头砸自己脑袋的乞丐,是发烧到39度等死的孩子,是扛着面粉袋交房租的工人。
钱不值钱的时候,人命也就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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