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号,自媒体人尹建根的案子将在安徽和县进行二审开庭。在一审中,当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尹建根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看完尹建根事件的过程,颇有物伤其类之感,也有些后怕。对比尹建根,我是不是更严重,该判多少年?换言之,只要是喜欢说大实话的自媒体人,谁不是罪人?
尹建根案子的过程很简单:他因为写和县历阳镇陈德珍讨砖款的事,文章直接点了当时镇党委书记刘莹的大名,言辞比较激烈。当天有人打电话来让他删帖,他只回了一句“舆论监督是宪法给我的权利”。不料这下捅了马蜂窝,和县的办案人员从湖南株洲把他带回调查,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
为了给尹建根定罪,他们采取了挖地三尺的方式:把尹建根从2019年写的文章扒了个底朝天,然后定了罪名。法院也很配合,认定尹建根其中的75篇文章有大量不实之处,于是罪名成立,判刑两年三个月。
我是2015年开始做自媒体的,写的文章有一两千篇。其中有大量帮助弱势群体讨公道,鞭挞贪官污吏的文章。那时写文章尺度更大,官员级别更高,现在看过去写的文章,自己都感到有些后怕,觉得当时胆子太大了!要是有尹建根这样的遭遇,后果肯定比他严重得多。
和相关部门的冲突也时有发生,为豫西某地一位农民讨公道写的文章,当地市里宣传部门的老大直接给我打电话,说我已经涉嫌犯罪,严令我删文,否则采取行动。我说谁不采取行动谁是孙子,老子就在郑州家里等着!第二天他又给我打电话,说自己头天晚上喝了点酒,说话有些冲动,要和我交个朋友,劝我把帖子删了,有事好商量。我说没得商量,你把当事人的问题解决了再说。
还有一次,南方某地的蜀黍跨省来请我喝茶,问我一篇影响极大的文章出处在哪?有没有和海外某种势力联系?我说我写的评论文章,基本都来自官媒,写的维 权文章,都是多方核实,然后依法进行写作。至于说海外某种势力,人家也看不上我,因为我文章中的信息全网到处都是,对于他们来说也没有价值;我不认识外文,也没翻过墙,想联系谁也联系不上。
类似的经历很多,说完全不怕也是假的,毕竟都是肉体凡胎,有家有口。但是写文章和犯罪有关系吗?我认为不但无罪,反而有功。尹建根这样的自媒体人,对整个社会尤其是弱势群体而言,起到了“稳压器”的作用,让大家看到一丝光亮和希望。试想一下,如果官媒能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如果相关部门有担当,能帮老百姓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如果法律公平公正,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还用得着自媒体人写文章揭露阴暗面吗?
所以我坚持认为尹建根无罪!二审应该对他当庭释放并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对于此事我也会关注到底,为了公平正义,为了弱势群体,为了所有的自媒体人包括我自己。
唐山水,作家,媒体人,作品《十首诗问吴天君》《平坟书记早已为自己挖好了坟》等作品获得极大反响。如今常年在格调庄园(可直接导航)。各位如果来郑州北边,不妨来格调庄园转转,进来喝杯茶,和唐山水聊聊天,探讨国际,法律,体育,教育,情感等各方面话题,不亦快哉!个人微信号:394444810,欢迎提供各种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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