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章驰 实习生 刘政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通知》明确,到2030年全国放心消费集聚区达5000个以上,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单元广泛覆盖。
广大经营者如何参与到本次培育工作中来?普通消费者又该如何获知相关信息?
9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 助力提振消费信心”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一级巡视员佟波介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产业布局与消费市场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消费区域,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梳理形成培育储备对象,依托登记注册、投诉举报处置、监督抽查、普法培训等常态化监管服务,面向经营者精准开展政策宣讲,引导更多经营者作出放心消费承诺、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经营者可以通过即将上线的放心消费培育系统在线作出承诺,符合相关条件的,系统将自动赋码赋标,全程零负担无感操作。经营者通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传递诚实守信的积极信号,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消费者信任感与认同感,持续集聚客流,拉动效益增长,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信用优势,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发布“放心消费承诺”标识,提升放心消费品牌知晓度,打通线上线下渠道,方便消费者查询和识别放心消费承诺单元和集聚区。
线上层面,总局将搭建统一的信息展示平台,动态展示商家承诺内容,供消费者一键查阅、一键导航、一键评价。发生纠纷后,消费者还能够直接联系商家一键和解。还将推动与电商平台、导航软件、第三方软件等高频消费应用场景连接,对放心消费承诺单元和集聚区进行线上标识点亮,让消费者便捷获取相关信息。
线下层面,作出承诺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展示承诺标识和承诺事项,消费者到店消费就可以看到。此外,广大消费者还可以申请成为放心消费观察员,参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体验试验等活动,以社会参与者的身份开展监督评价,当好放心消费培育的“眼睛”和“宣传员”,推动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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