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近些年行政罚款的力度不断加大,本意是通过严厉处罚形成震慑,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可现实当中,却频频出现过罚不当的现象,最典型的就是卖五斤芹菜被罚款6.6万元的案例。一桩看似微小的经营过失,换来数额巨大的处罚,难免让人觉得处罚有些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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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小商家出现的问题,很多时候并非主观恶意作恶,只是无心的疏忽。违规涉及的金额很小,也没有给社会、消费者带来实际危害,却要面临高额罚款。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现行处罚的最低标准设置偏高。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必须依照法规条文办事,即便知道商家情节轻微,也很难绕开既定的处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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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的处罚标准,还间接催生了牟利式“打假网红”。部分人专门盯着商家的细微瑕疵,抓住问题就上门索要高额赔偿。他们心里很清楚,如果自己向监管部门举报,商家会面临更加沉重的行政罚款。两相权衡之下,很多小商户只能被迫掏钱私了,任由对方狮子大开口,甚至遭遇变相敲诈勒索。本是用来维护市场公平的监督渠道,反倒变成一部分人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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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现实里,部分执法人员会结合实际情况,对轻微过错予以从轻处理。但从轻处罚依靠的是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缺少统一、清晰的执行标尺。与此同时,执法人员也会有顾虑:如果主动降低处罚,很容易被外界质疑存在徇私偏袒,反而给自己带来风险。这就造成了两难,从轻怕惹非议,按条文处罚又容易造成处罚过重。
处罚的尺度,本就是一门平衡的学问。处罚太轻,起不到警示震慑作用,违规行为会屡禁不止;但处罚过重,又会造成过罚不相当,误伤无心犯错的普通经营者。
想要破解这一困境,不妨调整处罚逻辑。可以把基础处罚标准适当下调,建立分层分级的处罚机制。对于无心之失、危害轻微的小过错,给予相对较轻的处罚;对于主观故意、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则依旧坚持严惩重罚。
处罚的目的,不是单纯追求罚款金额,而是纠正错误、警示社会。只有做到罚当其过,区分主观恶意和无意疏忽,既守住法律的威严,也兼顾现实情理,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效果,避免高压处罚带来的负面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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