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发生了什么。
当地时间9月3日,印度古吉拉特邦巴夫那加尔市,一个公交站台上,一名男子当众殴打自己的伴侣,手段很狠,直接把对方活活踢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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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叫法伊萨尔·拉哈尼,不是什么初犯。
当地警方记录显示,他有绑架、袭警、抢劫的前科,算是个屡犯。他和死者是同居七年的伴侣关系,动手的原因,是他怀疑对方对自己不忠。
两天后,9月5日,警方押解法伊萨尔回到案发现场,做犯罪现场重建。这是刑事侦查中的常规程序,目的是还原作案过程、固定证据。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超出了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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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察当场拿起了长棍,开始抽打法伊萨尔。根据后来流传出来的现场视频和媒体报道,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大约十分钟,一共击打了107下。
视频很快在社交平台上传开了。到了9月6日,印度快报、法新社这些国内外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
随后,当地警察局长公开表态,说这么做是为了杀鸡儆猴,震慑潜在的施暴者,对外释放一个信号——对侵害女性的犯罪,零容忍。
网上不少评论确实觉得解气。一个有多项前科的人,当街把伴侣活活打死,转头就被警察当街收拾,视觉上确实有"现世报"的效果。
但问题也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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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警察有没有权力这样做?答案是没有。
印度宪法有明确的规定,禁止酷刑和法外处罚。印度最高法院也有过多次裁决,强调警方不得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暴力。
嫌疑人即便罪行再恶劣,在法院判决之前,法律上他仍然只是一个"嫌犯",不是"罪犯"。该走完的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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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和新加坡的鞭刑有本质区别。
新加坡的鞭刑是写入刑法的刑罚,由法院判决、依法执行。而印度警察这次的行为,是执法者在法律程序之外动用私刑,属于法外暴力。
换句话说,警察觉得这个人该打,就当场打了,但法律没有给他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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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场上的另一层关注点,是这件事的时间节点。
莫迪政府目前正在高调推动印度申办奥运会,国际社会对印度的法治环境和公共安全本来就有不少审视。
警察当街殴打嫌犯的视频一旦在全球传播,对印度的国际形象不是加分项。
印度国内也有一些声音在讨论:执法部门不能被大众情绪裹挟,靠以暴制暴来回应女性受侵害的社会问题,短期看着解气,长期看动摇的是法治根基。
今天警察可以因为民愤打一个确实该死的人,明天就有可能出现因为舆论压力打错人的情况。
程序正义这个东西,只有在大家都遵守的时候,才能保护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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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件事本身。法伊萨尔当众杀人,罪行恶劣,这点没有争议。他该被严惩,也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但这个代价应该由法院来判,而不是由警察在街头上棍子。
解气和法治,有时候确实不在一条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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