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年轻人以为帮人打几通电话就能轻松赚钱,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近日,伊通法院审结一起“手机口”电信诈骗案件,两名在校大学生因此站上被告席。
2026年1月,屠某、朱某伙同他人,为诈骗分子提供语音转接帮助。屠某对接上游骗子,朱某提供手机、作案场地,利用他人实名手机号拨打、转接诈骗电话,导致被害人被骗30余万元。两日内二人总共获利七百余元,却因此留下刑事案底。
法院审理认为,屠某、朱某明知对方实施电信诈骗,仍提供帮助,构成诈骗罪共犯。考虑到二人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情节,依法判处屠某、朱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本案是典型的大学生因兼职贪利而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例,同时提醒在校大学生务必提高法律警惕,不要被小额收益诱惑,参与“手机口”语音转接这类电诈辅助工作。不要出租、出借本人及家人实名手机号、手机、社交账号,帮陌生人员搭建通话线路,明知对方用于电信诈骗仍提供帮助,就会构成诈骗共犯,留下刑事案底,影响升学、考公、就业等。课余擦亮双眼,远离各类涉诈兼职,发现可疑招工及时告知老师、报警举报,守住人生底线。
来源:伊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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