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称在餐厅内被4岁男童摸臀,之后女子追出餐厅揪拉男童衣领,期间男童哭喊挣扎、蹲坐在地,引发现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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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小孩就是手里拿着一个玩具,从女方身后跑过去时有遮挡,手自然而然挥舞碰到了女方的臀部。
就这么一个低龄儿童正常行为,女子抓住孩子脖子勒出痕迹并让孩子父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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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部门三次调解,孩子父母口头道歉并赔偿所谓“医药费”,女子仍不同意,坚持要书面道歉或者一家三口拍视频,现在在走诉讼流程。
并且女子将事件发布网络。
“医药费”,该女子受什么伤了就“医药费”?医什么了?用什么药?
这笔钱是毫无道理的。孩子父母当然知道,但是你猜谁让他们支付的,并且谁跟这对父母说,给钱就没事了?
这对父母信了,道歉了,给钱了,结果人家依然不依不饶。
当时处理这事的人怎么办呢?能当着大众说得出理吗?以后被上称、被清算怎么办?还和稀泥吗?
这个女的就是要把事情搞大,极端化上纲上线,稀泥不仅不解决问题,还会扩大问题——
让无错方道歉、赔偿,本身就是对过错方的信用背书,过错方肯定会揪住这一点大做文章,这种事已经是海量个例了。
以后相关人员遇到这类事情要长点脑子,不要以为你讨好维护的一方不会反过来背刺你,无脑和稀泥是给自己和自己的领导惹祸。
现在说回这个女的。
她完全没有身体物理伤害,只能主张性权利,她主张的也是性权利,但是这是将自己身体极端性化的性权利。
正常人尊重客观事实的逻辑是:
男童才4岁,还没有性意识,也不具备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的能力;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男童当时手里拿着一个玩具从她身后跑过去,靠近的时候明显是她也同步走动了,小孩跑着跑着觉得有东西要当着他跑,就下意识手挡了一下手自然而然挥舞碰到对方,过程极短,不具有主观故意性,也不具备侵犯他人的特征。
主客观统一,男童毫无疑问无过错,是女子惹是生非。
她惹事的方式,是将自己极端性化,也就是她的身体全部都直接与性挂钩。
不管客体是什么对象,哪怕是客观上4岁幼童,只要与自己有接触,那就是奔着性来的,然后用性相关的道德规则制度法律来攻击对方,实施打击。
也就是抛开4岁男童主客观无法实施性侵的事实不谈,一定要把事往性方面去引、去扩大。
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性器官,不管什么对象碰到就要缠住、就要喷,你说这是不是极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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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本身到是什么样不重要,把事件往性侵方向引、把女性性权利无限放大后去裹挟舆论、打击对方、达到自己的目的最重要。
这类人这么做的目的一般来说就是为了名利,采访中她自己也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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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货自己发的视频,之前还有战绩,分别是大战网约车司机和宿管阿姨,但是都没火,经此一役,面对幼童性化自己,终于一战成名。
这个事情令我感到悲哀的不是这种有这种变态和社会渣滓,不是渣滓寻衅滋事没有被惩罚,也不是调解人员和稀泥,而是这时候法律对儿童的保护好像突然消失了。
现场没有人站出来维护儿童安全和权益,调解人员也没有考虑儿童权益和身心健康,儿童生态位完全被巨婴变态占据,还指望生孩子呢?
长沙曾号称儿童友好城市,还向全国分享经验呢,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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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儿童被当成与性有关的被告,这在哪个国家都是笑掉大牙的耻辱。
将极其普通的小事极端化、反复纠缠,又是报警又是扬言起诉,利用和稀泥者闹得沸沸扬扬,攫取流量关注,严重浪费行政、司法以及舆论资源,伤害正常人的道德与情感,破坏社会文明和谐以及民众的信任,是典型的寻衅滋事。
要是不严惩这种变态渣滓,以后有样学样的多得是,反正即使不赚也没什么损失,有枣没枣打三杆子,到时候基层领导和执法人员的福报就来了。
有平台还在讨论这个4岁儿童错在哪,有些平台刻意维护这个变态,连同为女性、过去的女性先锋人物都看不下去了,说明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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