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仰光市政发展委员会工程局(供水和卫生部门)8月19日发布通知,公布了将从自来水用户处收取的基本水费和水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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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光市政发展委员会表示,正按照国际通行的水费收取制度进行收费,即实行基本水费制度和“用得多,费率越高”的阶梯式收费制度。
基本水费制度的具体标准为:家庭用户每月基本用水量为10单位;商业用户每月基本用水量为20单位;工业及工厂用户每月基本用水量为30单位。通知还说明,该基本用水量是用户每月必须支付的最低水量标准。
水价费率方面,公告中规定每单位水价如下:
· 国民(家庭用):330缅币
· 国民(商业用):550缅币
· 国民(工业及工厂用):660缅币
· 外国人(家庭用):880缅币
· 外国人(商业用):1100缅币
· 外国人(工业及工厂用):1320缅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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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对于任何类型的用水户,如果水表损坏、丢失或未安装水表,将按基本用水量的6倍收取费用。
采取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非法用水和水的流失浪费。同时,市政当局敦促广大用水户,为了能够支付与实际用水量相符的水费,请爱护和维护好正在使用的水表。如果尚未安装水表,请尽快联系所在镇区的市政管理办公室申请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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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提到,为了能够正常向仰光市供应饮用水,需要在净水系统中投入化学药品费用,为确保净水厂和大型水泵运行需支付电费和维修保养费,以及大型输水主管道和配水管网的维修保养费和员工工资等支出,而目前的水费收入仅勉强够支付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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