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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西部法治报》第6版
“云解忧”里的司法温情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这句发自肺腑的感谢,来自一名六旬老人。9月2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办结一起跨省欠款纠纷,成功为一名六旬老人追回千元鉴宝服务费,以细致司法服务温暖民心,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情。
此前,罗某通过网络联系到湖南一家鉴宝公司,支付千元服务费后,对方既未提供服务,也未退还款项。涉案公司远在千里之外,老人年事已高,不熟悉诉讼流程,更无力承担跨省奔波的各项开销。手握几张模糊的转账截图,多方求助无果后,罗某局促地走进宝鸡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向工作人员求助:“同志,我被外地公司骗了一千块,年纪大实在跑不动,你们能帮帮我吗?”
“大爷别急,坐下慢慢说。”立案庭干警赵玥连忙扶老人落座,递上热水,耐心倾听事情经过。在仔细查看老人手机里的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后,她轻声询问:“大爷,您和对方签过书面合同吗?知不知道公司全称和联系方式?”
老人摇头:“都是网上聊的,我不懂这些,只记得公司名字,钱是微信转的。”
“有这些信息就够了。我帮您梳理证据、代写诉状,走网上立案,不用您跑去湖南。”这番话,让老人悬着许久的心终于落了地。
随后,赵玥全程指导老人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完成网上立案。案件办理过程中,老人又焦急赶到法院:“姑娘,那家公司给我发了个判决书,说和我情况类似的案子都败诉了,告了也没用,钱要不回来……要不就算了吧。”
赵玥仔细阅读判决书后,安抚老人:“别担心,这个案子的案情和您的不一样,对方是想用这种方式,让您主动放弃维权。您有理有据,我来和他们沟通。”
之后,赵玥主动联系涉案公司,逐条梳理案情、证据及法律依据,明确说明对方提供的判例与本案实质不同,同时释明,收取服务费后不履约、不退款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款项返还责任。经过多轮耐心严谨的释法说理,该公司一改推诿强硬的态度,将款项全部退还给老人。
收到微信退款到账通知后,老人眼眶泛红,声音哽咽地说:“我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院的同志这么上心,帮我跨省维权,真正把老百姓的小事当成大事办。”
这起千元小额跨省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宝鸡中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近年来,该院持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非诉解纷机制向前延伸,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举措,把群众的“揪心事”当成“心头事”,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有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本报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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