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建筑工人联盟)
国办出手了!压在工程人头上多年的欠款死结,这次真给解开了。
干工程的都懂,最怕的不是活难干,是活干完了,钱拿不到。
甲方拖着不验收,验收完了说结算审核中,审核完了说资金紧张。好不容易答应付款了,给的不是现金,是一张半年后才到期的商票。商票到期能不能兑付?还得看运气。
分包商找总包要钱,总包两手一摊,业主没给我,我也没钱。可实际情况呢?业主给总包的是真金白银,总包转手给分包的是一张商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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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工程款从甲方流到最末端的小包工头,中间不知道要被剥几层皮。这种局面,国办看不下去了。
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把工程付款的关键节点、支付方式、时限,全部标准化。目标就一个,堵死甲方利用模糊条款拖欠工程款的空间,让钱顺畅往下流。
第一刀:合同里必须写清楚,什么时候付钱。
以前的合同什么样?付款条款写的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审核完成后付款。
听着没毛病,猫腻就在这,竣工验收什么时候完成?结算审核什么时候结束?合同里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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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拖你一年验收、拖你两年结算,你干瞪眼,一点办法没有。
新规直接要求:合同必须写明付款起算时间、办理流程、竣工结算时限、最长付款期限。形成可核查的依据,靠模糊节点无限拖延?没门了。
更狠的是这一条:合同没写明支付方式的,默认现金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统统适用。甲方想单方面把现金改成商票抵工程款?不行。
第二刀:交付后60天内,力争现金付清。
光有合同约束还不够,得有时限压着。新规引导大型龙头企业承诺,工程交付后60天内,以现金支付中小企业欠款。
央企对中小企业付款,全部用现金;跟大型企业交易,也要维持合理的现金比例。
这条直戳行业老病,账面上写着已付款,实际给的是远期票据。施工企业拿到商票,要么干等到期,要么去贴现,贴现还得倒贴融资成本。表面付了,钱根本没到账。 这笔糊涂账,往后算不清也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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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刀:也是杀伤力最大的一刀。
政府投资项目优先现金支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全额现金支付,付款情况直接纳入政府采购监管。
而真正的杀招是这条,总包收到业主现金后,向分包付款时,现金比例不得低于业主给到的比例。
翻译成大白话,业主给总包100万现金,总包往下也必须按对应比例给现金。想业主给现金、转头给分包开张100万商票、自己把现金截留?这条链,被硬生生掐断了。
还有一条补刀,禁止甲方强制施工或分包单位去甲方关联的保理公司做应收款融资。
以前有些甲方,自己欠着钱,还逼着施工企业去自己家的保理公司贴现,被拖款不说,贴现成本再被扒一层皮。这个口子,彻底焊死了。
第四刀:电子凭证最长6个月,逾期就别想开新的。
电子凭证的问题,终于有了硬约束。新规明确,电子凭证最长有效期6个月。平台不得开立超期凭证,金融机构不得为超期凭证提供融资。逾期不兑付的企业,限制新开电子凭证。
监管重点盯一类企业,应付款规模大、账面现金充足、却一直拖着不付的。 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达到一定应付款规模,必须披露平均付款周期、付款方式、电子凭证规模。
故意拉长付款周期的,联合约谈,模糊起算点、拖延结算、借票据变相延期的,按反不正当竞争相关规定处罚,还要曝光典型案例。
存量烂账也没放过,已竣工但长期未决算的政府项目,纳入清理范围,加快结算、尽快拨付。
第五招:不光罚,还奖。
回款治理做得好的企业,贷款、发债给政策倾斜。中小企业可以依托专精特新资质,降低应收款融资成本。
一手清旧账,一手建长效机制,这套组合拳,新项目和存量久拖未结的项目,全覆盖。
工程款拖欠不是新问题,但这次的力度,跟以前真不一样。
以前是督促付款、鼓励付款,现在是明确起算节点、设定支付时限、规定现金比例、限制票据期限、配套披露和处罚,从合同到票据,从资金传导到监督处罚,闭环了。
对施工企业来说,这份文件最大的价值,是给了你一把标尺。
甲方再说合同没约定付款时间,你可以直接拿新规怼回去,甲方再拿商票抵现金,你可以拒绝,总包想截留现金、给分包开票?这条路被堵上了。
工程款,本就该一层层顺畅往下兑付,而不是被一层层截留、被一张张票据替代。
甲方按时付现金,总包按比例往下付,分包和材料商拿到钱,工人才有工资发。
这条链上的每一环,都该被保护。这一次,是动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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