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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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一生打过无数场仗,但如果从“杖政史”的角度来看,他年轻时干过的一件事情,可能比后来那些金戈铁马的故事还要有意思:他刚刚当上洛阳北部尉,第一件事竟然是做了一批“五色棒”,整整齐齐地挂在衙门口。注意,这不是《三国演义》的小说家言,而是有史料出处的。
陈寿《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曹操早年仕途非常简略:“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也就是说,曹操二十岁左右便进入仕途,做了管理洛阳北部治安的官员。真正写出“五色棒”故事的,是裴松之注引《曹瞒传》:“太祖初入尉廨,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馀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彊,皆棒杀之。”
后面接着还有更惊人的一句:数月之后,汉灵帝所宠幸的小黄门蹇硕的叔父违反夜禁,曹操竟然照样处置,“即杀之”。于是“京师敛迹,莫敢犯者”。
这里首先要交代一句史料性质。《曹瞒传》并不是陈寿《三国志》的正文,而是裴松之作注时引用的一部旧书。裴松之说它是“吴人作”,也就是三国时期吴国人所写,书中确实保存了不少关于曹操的轶闻,其中有些带有明显的贬曹色彩。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说“《三国志》记载曹操如何如何”,而应该严谨地说:“《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曹瞒传》记载。”但与此同时,这条材料并非后世突然冒出来的传说。北宋李昉等编纂《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七“棓”条,同样引用《曹瞒传》说:“操为洛阳北部尉,缮治四门,造五色棒悬门左右各数十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强,辄棒杀之。”说明“五色棒”这个故事在较早文献传承中已经相当稳定。
真正值得我们注意的,却不是曹操究竟打死过多少人,而是那四个字:“造五色棒。”而且造出来以后,并没有藏进库房,而是“县门左右各十馀枚”。这就很有“杖政”的味道了。
通常我们理解笞、杖,总觉得那是刑罚实施阶段才出现的东西:先抓人,后审讯,再定罪,然后拿出板子来执行。但是曹操的做法恰恰相反。他先把棒子制造出来,再公开挂在官署门前。换句话说,在真正打到人的屁股或者身体之前,棒子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
它首先是一种展示出来的权力。洛阳北部尉负责京师北部治安。每天从这里出入的人,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官署门口悬挂着的一排排五色棒。这东西甚至不需要天天使用,它只需要存在,就已经在传递一个极其明确的信息:这里有人管,这里有禁令,违反禁令就可能挨棒。
所以,《曹瞒传》这段文字实际上形成了一条非常完整的“杖政逻辑”:先“造五色棒”,然后“县门左右各十馀枚”;再有人“犯禁”,便“不避豪彊”;最后产生的政治效果则是——“京师敛迹,莫敢犯者”。
从棒子挂起来,到百姓不敢犯法,中间正好完成了一次从刑具到政治威慑的转换。这也是“五色棒”在中国杖政史上特别值得写一笔的地方。
棒子本来只是一根木头。但是,一旦经过国家权力的授权,一旦被悬挂在官署门前,它就不再是普通木棒了。它代表的是官府处罚人的合法权力。人们看到的表面上是几十根木棒,真正看见的却是背后的官府。
这其实就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权力视觉化”。后世县衙大堂上摆放刑具,皂隶手持水火棍分立两旁,乃至堂上喊出“升堂”,堂下便有衙役以棍击地制造声威,其政治原理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刑具不仅是拿来使用的,也是拿来给人看的。
曹操的“五色棒”,可以说是这一类政治景观中非常早而又非常鲜明的一例。
更有意思的是,曹操并没有让这些棒子沦为专门打老百姓的东西。《曹瞒传》特别强调一句:“不避豪彊。”
真正使五色棒名声大振的,也不是曹操打了哪个普通市民,而是他碰上了蹇硕的叔父。蹇硕是汉灵帝宠信的小黄门,后来甚至成为西园八校尉中的上军校尉,是当时宫廷中相当有势力的宦官人物。他的叔父违反夜禁,从常理来看,大概属于一般地方官最不愿意碰的人。
曹操偏偏碰了。按照《曹瞒传》的叙述,他不仅依法处置,而且直接“杀之”。于是才有了后面的“京师敛迹,莫敢犯者”。故事所要塑造的曹操形象非常鲜明: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官员,手握一批五色棒,不问后台,不看身份,只问有没有犯禁。
当然,“皆棒杀之”不能按照后世制度化的笞杖刑简单理解。东汉此时的“棒”与隋唐以后正式进入五刑体系的“杖刑”,制度性质并不完全相同。这里更接近一种地方治安官所掌握的暴力惩戒手段。因此,如果把“五色棒”直接说成后来《唐律》《宋刑统》意义上的法定杖刑,也是不准确的。
但也正因为如此,它在“杖政史”上的价值反而更加明显。我们所说的“杖政”,本来就不能只盯着法典里的“杖六十”、“杖八十”、“杖一百”。如果只研究刑律条文,那叫杖刑制度史;而杖政史还要继续追问:国家为什么喜欢借助棍棒治理人?棍棒怎样进入行政现场?它怎样制造恐惧?又怎样成为官员权威的一部分?
曹操的五色棒恰好提供了一个绝好的观察窗口。甚至“五色”这两个字本身,也非常耐人寻味。
遗憾的是,现存《曹瞒传》没有告诉我们究竟是哪五种颜色,更没有说五种颜色分别代表什么等级的处罚。所以后世如果有人解释说某种颜色打平民、某种颜色打豪强,或者五色分别对应五种刑罚,都没有可靠史料依据,不能当真。
我们现在能够确定的只有一件事:曹操有意把这些棒子做成“五色”,然后公开悬挂。也就是说,他并不满足于让刑具“有用”,还要让刑具“醒目”。这就更接近一种政治展示了。
一根普通木棒放在墙角,没有什么威慑力;几十根五颜六色的棒子整齐地悬挂在官署门口,则完全不同。它甚至带有某种仪式感:进入这片辖区的人,还没有见到曹操本人,先看见了曹操的棒子。官还没有说话,棒子已经替官说话了。
因此,如果要在中国历史上寻找“把杖作为行政权力公开展示”的早期场景,曹操的五色棒是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后来那个挟天子、征袁绍、平河北的曹操,此时还远没有登上历史舞台中央。他只是洛阳城里一个年轻的小官。可是,他已经懂得了一件事情:有时候,治理并不一定要天天打人。
先把那根可能打人的棒子挂起来,就已经是一种治理。这或许正是“五色棒”留给《中华帝国杖政史》最有意味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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