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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人发现问题,选择实名举报,本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今年6月底,山东菏泽一名烧烤店老板张先生实名举报,当地元代古沉船考古发掘过程中疑似存在文物遗失问题。按照正常逻辑,接下来应该围绕这条线索展开调查:文物到底有没有遗失?当年的考古、交接、保管环节有没有问题?责任到底在哪儿?
但很快,事情出现了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转折。
据张先生向媒体反映,从7月初开始,他自己的烧烤店突然变得格外“受关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消防等多个部门陆续上门,两个月左右检查约15次,最密集的时候,一天连续来了三个部门。检查内容也非常全面,消防、卫生、违建、排烟、经营项目,几乎能查的都查了一遍。
最终,这家烧烤店在9月7日关门停业。
这就形成了一个很荒诞的对比。
举报人反映的是一个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而真正展现出高效率、高频率、高执行力的,却是针对举报人自己小店的一轮轮检查。文物问题还需要继续调查核实,烧烤店却已经先被折腾到关门。
当然,目前没有官方结论证明这些检查就是对张先生举报行为的打击报复。执法部门也完全有权依法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举报人当然也不能天然获得“免检权”。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众的疑问就不存在。
真正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这些检查如此集中地出现在举报之后?为什么一家普通烧烤店,会在短短两个月里迎来多个部门十余次检查?如果大量检查确实来自投诉,那么这些投诉是否异常集中?是否存在重复投诉、恶意投诉?相关部门有没有进行信息共享,有没有必要联合检查,而不是一家一家轮番上门?
更重要的是,国务院此前已经明确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和高频次检查。换句话说,“来了举报,所以必须查”并不能天然解释一切。执法当然要有力度,但力度不能只体现在一家小店身上,更不能让正常监督最终变成举报人的额外成本。
这件事最值得警惕的,其实不是一家烧烤店有没有某个小问题,而是它可能给普通人形成怎样的心理暗示。
一个人看到问题,选择举报;随后,他自己的店被多个部门反复检查,最后关门。哪怕最终调查证明所有检查都有依据,这个过程如果缺乏充分、透明的解释,也足以让很多旁观者得出一个非常糟糕的结论:
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最好别多管闲事。
这才是最坏的结果。
因为举报制度存在的意义,就是鼓励普通人把看见的问题说出来。如果最后形成的社会经验却是“谁举报,谁先被盯上”,那么真正被损害的,就不只是一个烧烤店老板,而是整个社会对监督渠道的信任。
该作为的时候,要真正解决问题。
不该乱作为的时候,也别把全部效率都用在提出问题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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