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扔出一枚重磅炸弹。
他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宣布:今后胖东来再招员工,全部是“学员性质”,合同四年,到期不续签。员工干满四年后“走向社会”,去为社会做贡献。特别专业的可以留企做培训师傅。“没有达到目标的员工没有合格证书”,合格名单未来可以在胖东来官网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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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舆论场直接分裂成两派。
支持者说这是“企业办教育”的壮举,胖东来要为社会批量培养“优质人才”。反对者说这就是变相裁员、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阳谋。还有网友一针见血:“于东来这是把员工当毕业生往外送,但员工不是学校的学生,他们要吃饭、要还房贷、要养家。”
到底是“善”还是“恶”?今天咱们把这件事掰开了聊。
一、于东来到底说了什么?
先把政策原文摆出来。
于东来的原话是:“今后!胖东来再招员工都会是学员性质。公司尽力培养员工学习懂得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学习独立人格和相关技术!合同四年、不续签、走向社会、努力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特别专业留企做像老师一样的培训师傅!”
他在评论区补充:没有达到目标的员工没有合格证书,公司会公布合格名单,未来可以在胖东来官网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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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来胖东来,不是来上班的,是来“上学”的。四年一到,合格拿证走人,极少数顶尖的可以留下来当“老师”。
胖东来官方客服的回应印证了这个定位:胖东来始终坚持“学校属性”,目前正处于探索和创造科学培养机制的阶段,核心目标是让员工在四年内实现个人成长,从而为社会输送更多人才。
于东来此前也多次公开表示,胖东来永远坚定“学校的性质”,所以“永不上市”。8月5日他还公布了未来三年计划,其中一项就是“胖东来团队培养考核”,目标是“像学校一样专注文化研究和企业经营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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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上没问题,但“合法”不等于“合理”
从法律角度看,这件事有一个清晰的结论:不违法。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的分析很直白:4年劳动合同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首次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胖东来一次性签4年、到期原则上不续签,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法律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干满4年不续签,公司要支付4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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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还特别指出,“学员员工”在法律上仍然是正式劳动关系,不是学徒或实习关系。企业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公积金,执行最低工资和加班费标准,不能因为叫“学员”就减免法定用工义务。
所以从合规层面看,胖东来这件事做得没有硬伤。但法律是底线,不是天花板。“合法”只能说明“可以这么做”,回答不了“该不该这么做”。
三、支持的声音:这是“企业办教育”的理想主义
支持者认为,于东来在做一件别人不敢做的事。
胖东来的数据确实支撑这个判断。2026年上半年,胖东来集团仅流失52名员工,流失率0.50%,管理层零流失。2025年全年流失率仅1.05%,2024年为2.01%。这个数字放到零售行业里,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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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方面,2026年1至3月,胖东来员工平均到手工资达到9598元。于东来还公开呼吁严格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希望企业在法定节假日之外,每年新增至少20到40天带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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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背景下,于东来认为“公司30年以来,基本上都是使用超越员工期望的薪酬”,但这也产生了一个副作用——“溺爱”。
支持者的逻辑是:胖东来不是要裁员,是要防止团队僵化。如果一个人在同一家企业待一辈子,没有竞争压力,没有新鲜血液,团队就会变成一潭死水。四年一轮换,保持团队的活力和更新速度,同时把培养好的人才输送到社会——这既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有网友评价:“从胖东来毕业回归社会确实是造福人民”。
四、反对的声音:29岁被“毕业”,谁来接盘?
但反对的声音同样有力,而且更扎心。
第一个问题:29岁被“毕业”,你让员工怎么办?
按正常路径,一个22岁大学毕业的年轻人进入胖东来,干满四年,26岁“毕业”。如果中间有间隔,或者读了研究生再入职,29岁被推向社会,再找工作时,HR第一句话就会问:“这四年你都干了啥?”
有网友算过这笔账:“4年对员工不公平,25加4等于29,再找工作就不好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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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这是不是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手段?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胖东来的做法是:只签一次,四年到期就走人。既不用签第二次,更不用签无固定期限。从法律上完全合规,但从劳动关系伦理上,它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条保护劳动者的底线,变成了一纸空文。
第三个问题:员工入职就知道“干不长”,归属感从哪来?
杨保全律师直言,这个模式对企业是“双刃剑”:一方面能标准化批量培养人才,另一方面员工入职当天就知道干不长,抱着短期用工心态,对企业的归属感弱。
一个员工知道自己四年后必须走人,他还会全身心投入工作吗?他还会把顾客当家人吗?胖东来引以为傲的“极致服务”,还能持续多久?
五、更深的问题:企业的“善意”,能不能替员工做决定?
胖东来这件事最值得讨论的,不是“合不合法”,而是“企业有没有权力替员工规划人生”。
于东来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他想把胖东来变成一所“学校”,让每个员工在这里学到技能、学会做人,然后带着这些本事走向社会。从社会层面看,如果胖东来真的能为零售行业输送一批“训练有素、有独立人格”的人才,这确实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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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在于:“为你好的事”,不等于“你想要的事”。
一个在胖东来干了四年的收银员,可能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工作节奏、同事关系、薪酬水平。她可能不想“走向社会”,她就想在这里安安稳稳干到退休。企业凭什么替她决定“你该毕业了”?
有网友评论说得很到位:“胖东来对员工好,是出了名的。但这种‘好’,有一种爹味。”就像父母对孩子说“我这是为你好”,然后替孩子填了志愿、选了专业、安排了工作。父母的出发点是爱,但孩子的人生,终归是孩子自己的。
于东来这次的新规,善与恶很难简单二分。
善的一面:他试图打破零售行业“低薪、高流动、无成长”的恶性循环,用四年时间真正培养人、塑造人,把企业变成一所“社会大学”。这在中国企业界极其罕见。
恶的一面:他用“学校”的名义,把员工变成了“四年制毕业生”,绕开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保护。员工入职那天就知道自己会走,这本质上是一种精致的短期用工策略,只不过披了一件理想主义的外衣。
胖东来的模式能不能成功,只有时间能给出答案。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当一家企业开始替员工规划“你四年后该去哪”,它就不再是一家单纯的企业了。它变成了一个有权力的机构——而权力越大,责任越大。
于东来想做教育家,这没错。但教育家和老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角色。
评论区聊聊——如果胖东来给你一份四年合同,到期必须走人,你愿意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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