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牵绳,毁了一个女孩.....
9月12日傍晚,四川眉山仁寿县中城国际社区,一条迷你牛头梗在人群中突然失控,连咬四五人,女童左耳被咬掉、面部血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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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愤怒的细节是:狗主人是在咬完人之后,才把绳子拿出来拴上的,同小区业主曝出的猛料,更是让全网愤怒......
9月12号傍晚,四川眉山仁寿县中城国际社区,正是一天里小区人最多的时候。
下班的人往家走,接孩子的家长刚把娃从学校接回来,还有吃完饭下楼遛弯的老人,步道上到处都是人。
谁也没想到,一场大祸就在这个时候砸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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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人的是一只迷你牛头梗。这种狗从车上下来的时候,看着并不大,肩膀也就三十多厘米高,体重十来公斤,跟常见的小型宠物狗差不了多少。
可偏偏就是这么一只看着不起眼的狗,咬起人来一点不含糊。
它冲进人群之后,前后伤了五个人,腿上被咬的大人有好几个,伤得最重的是一个才三岁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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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的孩子,本来是在楼下跟着妈妈玩。狗扑过来的时候,她根本来不及躲。
等周围人反应过来,孩子已经倒在地上,鼻子以下全是血,白上衣被染红了一大片。
她妈妈拼了命冲上去护着女儿,手也被狗咬了,后来记者见到她的时候,她手上还缠着绷带。
小区里一个打扫卫生的工人看不过去,上前想把狗赶开,结果也被狗攻击了。旁边还有几个人腿上挂了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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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心疼的是小女孩的伤。同小区的业主后来跟人讲,孩子的左耳被咬掉了,脸上撕裂得不成样子。
现场流出来的画面虽然打了码,可就算那样,在场的大人看了都受不了。
县医院接诊之后一看这种情况不敢收,家里人赶紧把孩子往上级医院转。
后来孩子妈妈对外说,女儿已经做了手术,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可脸上的创伤非常重。
她自己觉得手上的伤跟女儿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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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三岁的娃,以后脸上要留什么样的疤,耳朵还能不能接上,谁心里都没底。
这不是缝几针就能过去的事,这是要跟着孩子一辈子的伤。
这件事里最让人窝火的,是狗主人拴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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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区物业后来对记者的说法,狗主人把车门一打开,狗就窜出去了,他拿着绳子在后面追,追了半天没追上。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事还能说是个意外,主人多少也在尽力拦。可多位住在这个小区的业主不这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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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狗从扑向人群开始,到把几个人挨个咬完,整个过程里狗都没有被任何东西约束着,主人就站在边上看着。
等狗咬完人停下来了,他才慢悠悠把牵引绳掏出来,把狗拴上。
网上之前有人说绳子没拽住,业主直接否认,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绳子是咬完了才拿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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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说法摆在这,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如果是追了没追上,那主人当时至少还在想办法。
可如果是咬完了才掏绳子,那这个主人当时到底在干什么,他是觉得狗闹着玩不会真下口,还是根本就没把这一小区的人当回事。
派出所已经把人带走了,案子在查,监控和现场目击者的证词会把当时的真实情况还原出来,谁也编不了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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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这只狗本身。很多人一听"迷你牛头梗",前面带着"迷你"俩字,就以为是那种娇小可爱、只会卖萌的小狗。
这名字实在害人不浅。牛头梗不管是标准型还是迷你型,骨子里都是烈性犬,咬合力比普通宠物犬大得多,咬住东西之后很少自己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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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就算这次狗主人从头到尾都把绳子攥在手里,他养这只狗本身就是违规的。
规定是摆在明面上的,他不是不知道,就是装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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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出了之后,警方动作很快。狗和狗主人都被带走,狗已经被处置了。
狗主人涉嫌刑事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案子按刑事案件在办。
这个定性比很多人想的要重。一般狗咬人,多数时候走的是民事赔偿,赔医药费、赔误工费就行,可这次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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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咬的是禁养烈性犬,主人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狗有攻击性。
第二,伤的是三岁的幼儿,面部和耳朵的伤很可能构成重伤。
第三,事发在居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一口气伤了五个人,不只是哪一个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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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往公开的判例看,这类案子最后怎么定,还要看伤情鉴定和具体情节。
之前有过狗没看住咬伤路人的,法院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了一年半。
也有烈犬把孩子咬死的,主人最后判三缓四,赔了二十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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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孩子虽然救回来了,可脸和耳朵的伤摆在这里,民事赔偿的数字不会小。
整容、后续治疗、心理干预,哪一样都不是小钱。
更关键的是,刑拘两个字说明这不是赔钱就能了事的,狗主人要在里面把问题交代清楚,最后检察院起诉、法院怎么判,都是后话,但方向已经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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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这种事,说来说去还是规矩没有真落地。
中城国际社区的楼道里、宣传栏上,挂着不少提醒业主遛狗牵绳的告示。
可告示是死的,人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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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犬是谁放进小区的,平时物业有没有上门登记过,有没有接到过邻居反映这只狗平时就爱冲人叫,这些问题都得有人追。
业主是交了物业费的,物业不能只管收停车费和扫院子,真出了人命级别的事,物业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上是有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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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每次都是孩子倒下了,狗被处理了,主人被带走了,然后大家骂几天,事情就翻篇。
过半年又有人养着禁养犬在小区里晃,绳子拴不拴全凭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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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狗是畜生,它不懂事,咬了人就是本能,可养狗的人不能不懂事。
这不是粗心,这是把别人家孩子的脸当成了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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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的小女孩往后还要上学,还要交朋友,还要长大。
她照镜子的时候看到自己脸上的疤,耳朵上缺的那一块,她不会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她什么都没做错,她只是那天下午在自家楼下玩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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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警方在查,孩子在医院躺着。公众盯着的,不只是狗主人最后判几年、赔多少。
大家盯着的是,下一次再有人在小区里养禁养犬,是不是还能这么堂而皇之。
法律既然写了禁养,写了牵绳,那就得有人真去管,真去罚。
不然这种事,隔三差五还会换个小区、换个孩子再演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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