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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曹法官办案公道、不偏不倚,我心服口服!”近日,万荣县某果库的负责人薛某紧握法官的手。和薛某同来的村长、几位村民连连点头,并且纷纷竖起大拇指:“这样的法官,这样的法庭,咱们服气!”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许某与被告万荣县某果库因劳务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产生纠纷,双方对责任划分、赔偿数额争议较大,许某遂诉至万荣法院。
受理案件后,通化法庭庭长、承办法官曹露将释法明理挺在判前。案件的关键,在于过错责任的认定。原告认为自己是干活时受伤,理应全赔;被告则认为原告自己也有不注意的地方,不该都由自己承担。双方矛盾一度尖锐。
曹法官没有简单说“法律规定如此”,而是把法条掰开了、揉碎了讲给双方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不是谁受伤谁有理,也不是谁雇人谁全赔,而是要看双方各自有没有过错、过错有多大。”委托鉴定前,曹法官又把道理讲了一遍,双方心里都有了底。
鉴定过程中,曹法官继续释明诉讼风险和鉴定风险,让当事人明白每一步的法律意义。鉴定意见出具后,曹法官又逐条分析利弊——哪些损失依法应予支持、哪些主张缺乏依据、过错比例可能如何划分。
开庭当日,法庭再次组织调解,把法律的严谨转化成群众听得懂的“乡言俚语”——从法理到事理再到情理,一层层掰开揉碎讲给双方听。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当场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万荣法院将司法释明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链条,引导法官告别机械司法、被动司法,把释法明理做在前面、调解疏导做在判前,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推动诉前调解、诉中化解、判后息诉一体发力,努力让更多矛盾纠纷在一审实质性化解。
万荣法院将持续深耕实质化解,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传递司法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杜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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