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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民政局关于2026年10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为积极回应民众诉求,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经西昌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于2026年10月1日当天加班办理结婚登记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10月1日9:00至12:00,13:30至17:00,根据现场需求适当延长登记时长。
二、登记地址
西昌市观海路一段烟雨鹭洲湿地公园停车场内(西昌公园式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834-3234083
三、登记方式
10月1日属加班办理结婚登记,仅开设3个结婚登记窗口,离婚、补领婚姻证件请在工作日前来办理。拟于当天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无需提前预约,备齐登记资料现场到婚姻登记处一楼楼梯口“取号机”取号后,在二楼结婚等候区等待呼号办理。
四、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双方均不属于凉山州户籍的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婚检;一方属于凉山州户籍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凉山彝族自治州相关政策提供婚检报告。
3.提供2张2寸(5.3cm*3.7cm)双方近期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大头照、不清晰、奇装异服或遮挡面部的头饰、装饰物均不能正常使用)。
4.提供1张A4空白纸的证件合照彩色复印件(将1张与办理结婚证一致的照片彩色复印至空白A4纸靠近下方边缘处1cm—1.5cm居中位置处)。
5.其他材料。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离婚登记档案)、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证明》任意一样;“丧偶”的,则需同时提供原结婚证、已故配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6.一方为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有效证件(证件已过期、模糊不清、损毁或不能辨认的,需更换新的有效证件,有效证件不能以证明代替)、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非现役军人的一方需要按照前款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及资料。
五、注意事项
1.西昌市婚姻登记机关仅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涉外婚姻需到具备权限的登记机关办理。
2.办理登记顺序需按照“取号机”取号顺序呼号办理,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依次排队取号(过号需重新取号,严禁过号插队办理),请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3.禁止携带宠物进入登记场所;所有车辆(含两轮、三轮电瓶车)需按要求规范停放,禁止驶入婚姻登记处拍照“打卡”点位及周边区域。
特此公告。
西昌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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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昌市民政局
编辑:郭舒曼 何君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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