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块墙砖砌筑完成,被挖薄的共有墙体恢复原状,一起困扰重庆潼南邻里的相邻权纠纷也得以顺利化解。近日,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现场验收后,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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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现场验收恢复情况。潼南区人民法院供图
王某、刘某都是住在潼南一小区的业主,两家共用一道分隔墙壁。2018年,王某为扩大室内使用面积,在未经邻居同意,就擅自将共有墙挖去一半,将鞋柜、酒柜“嵌”入墙体。
2025年,邻居刘某家开始装修,发现原本厚实的墙壁被打薄,隔音效果大打折扣,也很担心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居住隐私。
刘某找到王某多次协商,希望邻居能恢复原状,一直没能成功。刘某便将王某告上了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限期将共用墙壁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王某依旧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恢复墙壁的义务,刘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及面谈方式进行调解,试图修复邻里关系。王某却始终以“大家都这么用”为由消极应对,提出可以现金补偿。刘某则坚决要求恢复墙体原状。
面对王某的消极履行态度,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限期履行公告》,并严肃释明法律后果:若逾期仍不履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清晰地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后,王某主动请来了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判决要求对共有墙进行了修复。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官提醒,不动产权利人装修房屋时,不得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擅自开挖共有墙壁,不仅违背了相邻关系“团结互助”的处理原则,还可能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隐患,属于明确的侵权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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