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号:建督罚字〔2026〕173 号
9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督罚字〔2026〕173 号),对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 120 日的处罚。停业整顿期间,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一、涉事企业简介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是国内老牌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业务涵盖火电、风电、光伏等各类发电工程安装、检修及EPC总承包业务,长期参与国内多地能源基建项目建设,在风电塔筒、机组吊装等施工领域拥有大量项目业绩。作为能源工程总承包单位,肩负项目安全生产总管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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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基本概况
2024 年 9 月 5 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一期风电场项目 F8 风机混凝土塔筒吊装施工阶段,发生一起较大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 5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832.46 万元。经安徽省政府批复认定,本次事件属于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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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违法违规事实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 EPC 总承包联合体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具体违规问题如下:
1、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缺位: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岗,现场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2、项目资料管理弄虚作假,相关资料审批、签字造假,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
3、分包管控失效,对湖南众起等分包单位监管缺位,放任分包项目经理脱岗,风机塔筒吊装作业安全管控失管失控,最终酿成事故。
住建部此前已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企业收到文书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依据《建筑法》及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作出本次处罚。企业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行业警示
风电场高空吊装属于高风险施工作业,总承包单位必须扛起安全总负责职责。项目关键人在岗履职、分包单位全过程管控、施工资料真实可追溯,都是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基础条件。 本次事故教训惨痛,住建部门持续强化事故溯源追责,一旦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总承包企业将面临停业整顿、限制全国投标等惩戒措施,企业信用与市场经营将受到重大冲击。所有工程参建单位务必引以为戒,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人员脱岗、资料造假、分包 “以包代管” 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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