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
南通市商务局发布
《关于开展新一轮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要求,强化汽车消费对全市促消费的支撑作用,南通市有关县(市、区)将开展2026年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Par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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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和对象
自9月23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在南通市开展活动的县(市、区)内,购买新乘用车的,按照新车车价比例予以补贴。有关县(市、区)补贴资金额度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Par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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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购买5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3%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7000元。购买5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6000元。
新能源车以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信息为准,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Part.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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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汽车购新补贴活动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本次活动由市级统筹,有关县(市、区)根据实际自主开展。参与本次活动的县(市、区)将陆续发布活动细则,参加活动的企业和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有关县(市、区)后续公告。
南通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1日
来源:南通商务
编辑: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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