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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飞行绝非“随心所欲”
“黑飞”“乱飞”
未报备、超限高等违法行为
将给公共安全埋下极大隐患
近日
钦北公安查处3起
无人机“黑飞”违法案件
有力维护了辖区低空飞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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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案件一:
9月16日,长田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经查,违法行为人陆某使用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升空飞行,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目前,陆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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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案件二:
9月15日,大直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9月6日、7日,在未办理空域飞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操控小型无人机实施飞行,最高飞行高度达198.5米。目前,李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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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案件三:
9月12日,大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经查,违法行为人黄某某使用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升空飞行,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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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人机“黑飞”?
无人机“黑飞”是一个俗称,特指一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管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行为。简单来说,只要你的飞行活动缺乏法律授权或突破监管限制,就属于“黑飞”。如:未实名登记飞行、无资质飞行、未报备飞行、侵入禁飞区域、不遵守飞行限制、使用未经准入的设备等。
无人机“黑飞”可能会造成以下危害:
一、“黑飞”无人机可能会对军民通航飞行安全造成危害;
二、“黑飞”航拍可能会泄露敏感信息、侵犯公民隐私;
三、“黑飞”无人机容易对民航航线产生威胁,扰乱航空秩序;
四、“黑飞”无人机意外出现坠落会对地面人员的人员、财物造成安全隐患等。
低空飞行绝非“随心所欲”!
钦北公安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
坚决打击整治“黑飞”行为
筑牢低空安全防线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规
让我们共同守护
有序、文明、美好的低空环境
审核:李琳莹
责编:孟婷
排版/整理:张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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